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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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第﹝130020242310037﹞号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申请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监理资质审批 | 2024-04-08 | 2029-04-08 | 省自然资源厅 | |
2 | 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第﹝130020242210036﹞号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申请乙级地质灾害施工资质审批 | 2024-04-08 | 2029-04-08 | 省自然资源厅 | |
3 | 登记内核2023第11624号 | 准予登记通知书 | 准予登记 | 1988-07-18 | 2099-12-31 | 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 | |
4 | 衡桃行审﹝设立﹞﹝2023﹞13011039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 | 2023-09-13 | 2026-08-30 | 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 | |
5 | 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第﹝130020242110032﹞号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申请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审批 | 2024-04-08 | 2029-04-08 | 省自然资源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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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纠纷 | (2021)浙0127民初3639号 | 被告 | 原告: 慈溪市津鸿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大城县垚森印刷材料销售部,杭州蔓松贸易有限公司,河北亿鑫石油管材有限公司,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慈溪市津鸿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130元,减半收取5065元,由原告慈溪市津鸿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0-29 |
2 | 合同纠纷 | (2021)冀07民辖终4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04-12 |
3 | 合同纠纷 | (2021)冀0706民初43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 | 被告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2 |
4 | 合同纠纷 | (2020)津0113执200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0)津0113民初1398号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01 |
5 | 合同纠纷 | (2020)津0113执200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1584970.99 | 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84970.99元整。
查封期限一年: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20 |
6 | 合同纠纷 | (2020)冀1024民初480号 | 申请人 | - | 41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1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6-15 |
7 | 合同纠纷 | (2020)津0113民初1398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 被告: 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津宜供热股份有限公司 | 1222723.8 | 一、被告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工程款1222723.8元;
二、被告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1156337.6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12月2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和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其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另以66386.1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6年12月2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和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其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三、驳回原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030元,由被告天津海华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交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4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9)冀11民申73号 | 被告 | - | -- | 驳回天津市易泰亨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11-28 |
9 | 合同纠纷 | (2019)冀11民辖终261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2019)冀1102民初187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0-12 |
10 | 合同纠纷 | (2019)冀1024民初3818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易泰亨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 | 5421480.76 | 一、被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天津易泰亨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1437869.8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420960.13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8日起至1420960.13元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被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天津易泰亨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391690.65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以37.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9日起至37.5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天津易泰亨通钻井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87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共计13870元,由被告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衡水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6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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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承揽合同纠纷 |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冀1102执1291号吉林高新区长江金沅钻井队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9-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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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28 | |
2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6 | |
3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02 | |
4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鄂0528民初66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H某某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2-06-15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6-13 | |
6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5-27 | |
7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2)冀1102民初251号 | 被告 | 原告: N某某 被告: 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8 | 劳动争议 | (2021)冀11民终3361号 | 上诉人 | - |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9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1)浙0127民初3639号 | 被告 | 原告: 慈溪市津鸿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大城县垚森印刷材料销售部,杭州蔓松贸易有限公司,河北亿鑫石油管材有限公司,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淳安县人民法院 | 2021-11-04 | |
1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1)浙0127民初3639号 | 被告 | 原告: 慈溪市津鸿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大城县垚森印刷材料销售部,杭州蔓松贸易有限公司,河北亿鑫石油管材有限公司,河北地矿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 淳安县人民法院 | 2021-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