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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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4月11日,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在洪山区珞狮南路上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夜间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污染。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 2017-05-04 | (武洪城管)罚决字〔2017〕第6006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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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自然资公告﹝2023﹞19号 |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新设审查 | 甲级资质审查通过 | 2023-11-17 | 2028-11-16 |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 |
2 | 鄂测成准〔2017〕167号 | -- | 申请使用省内GPS点、水准点、航片影像数据、卫星影像数据 | -- | -- |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
3 | 鄂测成准〔2018〕001号 | -- | 申请使用省内1:1万DLG、1:5万DEM、GPS点(2000系)及水准点成果 | -- | 2099-12-31 |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
4 | 07202005034 | 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 准予你单位在洪山区珞狮路42号占用挖掘道路进行新装供水水表。 | 2020-05-19 | 2024-05-18 |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 |
5 | ﹝2022﹞62号 | 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长江干流堤防(湖北段)提档升级工程地质勘察涉及堤防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 |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你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关于申请在长江干流堤防(湖北段)提档升级工程荆州段涉建范围内进行地质钻孔的函》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河道堤防安全管理的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在洪湖市、监利市、石首市、公安县、荆州区等县(市)地区涉及长江干堤或相关重要民垸堤防范围内进行地质钻探,共布置钻孔总共104个,钻孔孔径110—130毫米,孔深15—45米。其中堤内钻孔31个,距内坡脚5—400米;堤顶钻孔37个;堤外钻孔36个,距外堤脚30—50米。二、该工程严禁在汛期施工(5月1日—10月15日)。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服从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实施,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动,必须重新申报。三、施工前,建设单位须与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签订堤防安全管理协议,编制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材料选购、进场等工作,报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查核后开工。若因工程诱发险情,你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四、地质钻探工程应严格执行《湖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钻探及钻孔封堵管理规定》进行封堵。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待工程竣工后将相关资料交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存档备查。若因钻孔诱发险情,建设单位应负责整险并承担一切责任。五、建立岗位责任制。本工程由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法定代表人李瑞清负责按批复意见执行,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负责有关堤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六、堤防管理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开工时派员监督施工,并对该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对工作不力或不到位,造成损失或堤防出险的,按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若该项目未实施,或者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期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更多 | 2022-05-27 | 2025-05-27 | 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
6 | 梯11鄂A33727﹝20﹞ | 电梯使用登记 | 电梯使用登记新登记(新设备首次启用) | 2020-09-21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鄂测成准〔2017〕018号 | -- | 申请使用省内1:1万DLG | -- | -- |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
8 | 鄂测成准〔2016〕277号 | -- | 申请使用省内航片数据 | -- | -- |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
9 | 梯11鄂A33729﹝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电梯使用登记 | 2019-12-29 | 2099-12-31 |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10 | 鄂测成准〔2017〕017号 | -- | 申请使用省内GPS点成果(2000坐标系) | -- | -- | 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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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鄂行申256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的再审申请 | 2018-09-03 |
2 | 其他 | (2018)鄂0192行审7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申请执行人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 ...更多 | 2018-06-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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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鄂0106民初687号 | 原告 | 原告: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被告: H某某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2022-06-30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鄂1023民初249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L某某 | 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 | 2021-07-29 | |
3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3-01 | |
4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2021)鄂1022民初2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2021-03-01 |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W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6-30 | |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F某某,W某某 被告: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30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C某某,W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23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W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6-23 |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C某某,F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2-18 | |
10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F某某,W某某,C某某,C某某 被告: 湖北新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湖北省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湖北华夏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