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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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20220606 | 营业执照 | 承接公路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造林工程、施工劳务、大型设备及钢结构吊装工程、桥梁吊装;特种工程的专业承包;工程机械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2-06-06 | 2099-12-31 |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019-06-19;文书字轨:(清税) 许准字 〔2019〕 第(90045) 号 | 税务行政许可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6-19 | 2019-06-19 |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
3 | 暂无 | 营业执照 | 承接公路桥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造林工程、施工劳务、大型设备及钢结构吊装工程、桥梁吊装;特种工程的专业承包;工程机械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修、保养及相关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更多 | 2020-08-24 | 2063-05-01 |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明建许﹝2023﹞40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1-11 | 2026-01-10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2016-11-21;文书字轨:清国税许准〔2016〕200029号 | 税务行政许可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6-11-21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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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闽0481执保366号 | 被申请人 | - | 153460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153,460元。案件申请费1,287元,由申请人永安市鑫建工贸有限公司负担(预交)。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9-14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481民初4352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中磊机制砂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550365.19 | 冻结被告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至550365.19元。
案件申请费3272元,由原告福建中磊机制砂实业有限公司负担(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12-13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闽0427执222号 | 其他 | - | -- | -- | 2021-04-15 |
4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闽04民终2634号 | 上诉人 | - | 27375 | 一、维持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2020)闽0427民初20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G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J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2000元;
二、撤销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2020)闽0427民初203号民事判决第四项,即驳回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变更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2020)闽0427民初20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H某某、Y某某、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赔偿J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60198.82元;
四、变更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2020)闽0427民初20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H某某、Y某某、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应自2023年起每年9月23日前连带赔偿J某某护理费27375元,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五、驳回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H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
七、驳回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895元,由J某某负担1644元,G某某负担1000元,H某某负担2417元、Y某某负担2417元、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241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895元,由J某某负担50元,H某某负担4922.5元,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492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8 |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闽0427民初203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G某某,H某某,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Y某某 | 27375 | 一、H某某、Y某某、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连带赔偿J某某各项损失共计316598.82元;
二、H某某、Y某某、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应自2025年起每年9月23日前连带赔偿J某某护理费27375元,至2030年12月31日止;
三、G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J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2000元;
四、驳回J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95元,由J某某负担1644元,G某某负担1000元,H某某、Y某某、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7251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拒不交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22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闽0423民初68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Z某某,W某某,Z某某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218334.5 | 一、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Z某某、Z某某、W某某、Z某某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18334.5元。
二、驳回Z某某、Z某某、W某某、Z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75.5元,减半收取3938元,由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961元,Z某某、Z某某、W某某、Z某某负担19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07-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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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2 | -- | (2023)闽0481民初3508号 | 被告 | 原告: 永安市鑫茂建材经营部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2-15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鑫宏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8-04 | |
4 | -- | (2020)闽04民终2634号 | 被上诉人 | -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0)闽04民终2634号 | 被上诉人 | -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7 | |
6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0)闽0423民初68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2020-09-11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闽0427民初203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G某某,H某某,三明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Y某某 | 沙县人民法院 | 2020-09-10 | |
8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2020-09-09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闽0423民初681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2020-07-22 | |
10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2020)闽0423民初68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Z某某,Z某某 被告: 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 | 清流县人民法院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