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200 | -- | 山东省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张店分局 | 2015-07-20 | 淄张店地税简罚〔2015〕1234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关于2021年第二十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 | 关于2021年第二十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2021-10-20 | 2026-10-20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A237033184 | 关于中民奥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申请 |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0-04-20 | 2024-06-18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公司变更登记 | 2021-09-15 | 2099-12-31 |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关于2021年第二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情况的公示 | 关于2021年第二十五批建筑业企业资质 审核情况的公示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2021-07-12 | 2026-07-12 |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5 | (鲁)JZ安许证字﹝2020﹞03097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正常延期 | 2023-11-06 | 2026-11-05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D237089660 | 关于中民奥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遗失补办)的业务 | 遗失补办 | 2023-12-08 | 2024-12-08 |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23)鲁0303财保276号 | 被申请人 | - | 245570 | 冻结被申请人中民奥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Z某某名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24557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案件申请费1748元,由申请人W某某承担。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更多 | 2023-03-02 |
2 | 合同纠纷 | (2022)鲁0523民初1494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3669664.3 | 一、被告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余款2357027.82元;
二、被告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余款1312636.48元;
三、驳回原告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66元,减半收取计23483元,由原告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327元,由被告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负担11018元、被告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61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5-17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2民终5237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7-16 |
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203民初54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山东奥德交通照明设施有限公司,S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 1825.1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付原告H某某保险理赔款人民币1825.1元;
二、驳回原告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项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92元,减半收取计1296元,诉讼保全费520元,共计1816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人民币1786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负担人民币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3-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票据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7148号 | 原告 | 原告: 中民奥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10-12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鲁0523民初1494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东营市万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饶县李鹊镇人民政府,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广饶县人民法院 | 2022-05-17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冀0203民初54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S某某,山东奥德交通照明设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 |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