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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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乙测资字44514770 | 测绘资质证书 | 申请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变更。测绘航空摄影、海洋测绘。*** | 2023-05-30 | 2028-05-29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 | |
2 | 梯粤A5001545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 | 2022-12-14 | 2099-12-31 | 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440183202301090101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 |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办理施工许可 | 2023-01-09 | 2099-12-31 |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粤)市监(计认)准许字﹝2024﹞00-000431号 | 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2024-03-28 | 2030-03-27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穗公占许字2016058号 | -- | 在Y013线K0+425至K2+000右侧路面;在Y014线K0+075至K1+000右侧路面;在X266线K19+500至K20+325右侧路面;在S267线新兴村村委会路段右侧路面;在S114线K5+080至K5+230左侧路面进行钻探。 ...更多 | -- | 2099-12-31 | 广州市公路管理局 | |
6 | 穗港局函﹝2016﹞354 | 关于港区水域内采掘、爆破或者挖取砂石泥土、堆放材料等活动审批的批复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水上钻探作业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一、因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隧道工程勘察设计需要,同意你司对珠江西河道工程水域进行水上钻探作业。钻孔不超过80个,其中沙贝海航道(珠江东桥跨越的航道)内不安排钻孔。施工工期自批复之日起40天。二、你司在水上钻探期间,应按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作业,在通航时段,钻孔、施工船舶、船锚及锚链等碍航物不得占用航道。每钻孔钻探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水域,钻探所取得的砂石泥土全部回收,不得在通航水域遗留碍航物。三、加强与海事、港口调度、相关港航企业及其他工程施工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警戒方案和各项预案,保障水域安全和钻探施工安全。四、涉及其他行政部门审批事项,请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更多 | 2016-07-12 | 2099-12-31 | 广州市港务局 | |
7 | (粤)市监(特设)准许字﹝2024﹞第452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 2024-01-23 | 2028-01-19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穗埔水排证许准﹝2022﹞86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办公大楼(黄埔区光宝路3号)排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排水许可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及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排水许可证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案排水许可期限:由2023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二、项目排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水质要求后方可向大沙地污水处理设备排放。因出水不达标而造成公共管网堵塞或损害公共设施的,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及《广州市排水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三、如项目排水出现水量增加或污染物种类增加的情况,应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在本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本行政机关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延期手续。 四、本证照不作为申报住所、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的证明;如涉及违法建筑,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项目污水(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要求。如存在环境影响违法行为或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执行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正本、副本各1份。 ...更多 | 2023-01-03 | 2028-01-02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
9 | 梯粤A50013769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电梯使用登记变更 | 2024-02-22 | 2099-12-31 |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穗检测许越﹝2021﹞12号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不分等级延续 | 2021-10-15 | 2024-10-15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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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834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邦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新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371850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Y某某向原告广州邦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71850元及利息(利息以371850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即2022年1月6日开始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州邦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59.82元、财产保全费2926.55元,由原告负担受理费504.90元,被告Y某某负担受理费3754.92元、财产保全费2926.55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Y某某将其应承担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二审条件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05-06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粤2071民初2226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中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 | -- | 驳回原告X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052元,(原告X某某已预交),由原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8 |
3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21)粤0604民初3418号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禅城区宁来信息咨询服务部 被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佛山市禅城区宁来信息咨询服务部撤诉。
本案受理费83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佛山市禅城区宁来信息咨询服务部负担 ...更多 | 2021-04-22 |
4 | 其他 | (2020)粤民申4697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0-11-26 |
5 | 其他 | (2019)粤01民终20182号 | 被告 | - | -- | 驳回广州市开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诉。
上诉人广州市开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533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11-18 |
6 | 其他 | (2019)粤01民终2018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336元,由上诉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1-18 |
7 | 其他 | (2019)粤0112民初1018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港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开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4817000 | 一、被告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日照港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817000元及利息(其中工程进度款利息以996953.63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4年1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剩余工程款利息以3525046.37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质量保证金利息以295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日照港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336元,由被告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日照港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本院不予退还,被告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其在履行本判决义务时迳付原告日照港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12 |
8 | 其他 | (2015)中一法坦民一初字第639号 | 原告 | - | 10048875.6 | 一、被告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支付工程款7802357.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13962.41元为基数,从2007年12月7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以6739555.29元为基数,从2010年2月14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以748839.47元为基数,从2014年2月14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
二、反诉被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反诉原告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支付延误工期违约金2246518.43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62758元(原告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已预交),由原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担79198元,被告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担83560元(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反诉案件受理费13246元(被告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已预交),由反诉原告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市坦洲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负担1156元,反诉被告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担12090元(两反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反诉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5-26 |
9 |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 (2016)粤73民初753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16-06-15 |
10 | 劳动争议 | (2015)穗中法民一终字第444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12-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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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53民终1752号 | 第三人 | -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2 | -- | (2023)粤53民终1752号 | 第三人 | -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27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粤0112诉前鉴613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4 | -- | (2023)粤53民终1642号 | 第三人 | - |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3 | |
5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华方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6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7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8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12 | |
9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5 | |
10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民终17955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