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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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11月份市本级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 扣0.50分 | --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5 | -- | |
2 |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 项目考勤信用评价扣分0.75分 | --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1-28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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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芜中执字第555号 | 申请人 | - | 36.25 | 一、冻结被执行人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的存款263××36.25元。
二、被执行人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冻结的财产。在冻结期间内,被执行人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被冻结财产;但因被执行人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的过错造成被冻结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冻结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冻结的财产,不得对被冻结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15年10月22日至2016年4月22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10-22 |
2 | 其他 | (2013)芜中民二初字第00041-1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 3200000 | 一、对被告芜湖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人民币320万元的范围内予以保全。
二、以上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进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2-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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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2017)皖0208民初1072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告: 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2017-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