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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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9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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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09 |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3-09-05 |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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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10116096061923M | 营业执照 | 北京云星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14-03-27 | 2064-03-26 |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J1000136630604 | -- | 变更 | -- | --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3 | j1000136630603 | -- | 变更 | -- | 2064-03-26 |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 |
4 | 202401040295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批准 | 2024-01-04 | 2027-01-04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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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3民终1192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400元,由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3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京0116民初1432号 | 被告 | 原告: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云星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 驳回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977元,由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7 |
3 | 劳动争议 | (2015)一中民终字第8807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均按原审法院判决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五元,由L某某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元,由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5-12-28 |
4 | 劳动争议 | (2015)一中民终字第8807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上诉人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均按原审法院判决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五元,由L某某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五元,由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5-12-28 |
5 | 劳动争议 | (2015)海民初字第17914号 | 被告 | 被告: 北京云星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72320 | 一、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L某某自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至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四千元;
三、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一万七千二百八十七元三角六分;
四、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四万三千六百七十八元一角六分;
五、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一千四百七十一元二角六分;
六、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二千七百五十八元六角二分;
七、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L某某支付二O一四年十月一日至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期间工资三千一百二十六元四角四分;
八、驳回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五元,由L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5-07-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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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冀10民终7832号 | 被上诉人 | -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3 | |
2 | -- | (2022)冀10民终7832号 | 被上诉人 | - |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3 | |
3 | -- | (2020)京0116民初1432号 | 被告 | 原告: 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云星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2020-07-07 | |
4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5-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