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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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征收项目名称: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名称:工资薪金所得;所属期起:2023-12-01;所属期止:2023-12-31;责令限改期限:2024-03-13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 2024-02-06 | 宁新税限改20241774号 | |
2 | 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稷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07-27 | 稷(消)行罚决字20230022号 | |
3 | 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稷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3-07-27 | 稷(消)行罚决字〔2023〕0022号 | |
4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罚款1万元 | 10000 |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26 | 大金普人社罚字〔2023〕1755号 | |
5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 罚款1万元 | 10000 |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17 | 大金普人社罚字20231755号 | |
6 | 经查,你单位存在如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21年11月8日,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了湖南华菱集团涟源钢铁公司焦化4.3米焦炉环保升级改造工程焦炉本体施工项目,但你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更多 | 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 | 70000 |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14 | 娄人社监罚字〔2023〕2号 | |
7 | 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 | 70000 |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7-14 | 娄人社监罚字20232号 | |
8 | 属于住建部门行业监管的行为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 | 扣1.0分 | -- |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7-06 | 琼建管〔2023〕127号 | |
9 | 执法结论: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于2023年6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 | 20000 | 鞍山市人社局 | 2023-06-26 | -- | |
10 | 本机关于2022年10月20日对你单位施工的辽阳县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施工的辽阳县刘二堡镇钢厂工业余热水集中供热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更多 | 1、责令改正。2、补办基本建设有关手续。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 20000 | 辽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0-20 | 辽县住建罚决字〔2022〕第(17)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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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55395 | (2024)辽0123执615号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4-22 |
2 | 190136 | (2024)湘0112执2546号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3 | 710884 | (2024)辽0711执1183号 |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4 | 112308 | (2024)湘0482执811号 | 常宁市人民法院 | 2024-04-10 |
5 | 620087 | (2024)苏0691执707号 |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6 | 900 | (2024)川0402执771号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7 | 161315 | (2024)辽0304执662号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8 | 37343 | (2024)辽0304执661号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9 | 94862 | (2024)辽0304执664号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10 | 557469 | (2024)辽0304执665号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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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2023-金新-00051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塔式起重机使用登记证 | 2023-09-18 | 2036-09-12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RCWG20240159 | 企业稳岗返还 | 稳岗返还 | 2024-03-20 | 2099-12-31 |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 | 10020530096食许准字(2023)第10120082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通知书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3-10-12 | 2028-10-11 |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S2023-金新-00063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施工升降机使用登记证 | 2023-10-12 | 2024-07-22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排水许可证编号:23150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城市排水许可 | 2023-03-14 | 2028-03-13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6 | 灵审批(市)审字﹝2023﹞特098号C | 审批事项审核表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6台起重机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5-19 | 2099-12-31 | 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7 | 灵审批(市)审字﹝2023﹞特098号D | 审批事项审核表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6台起重机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5-19 | 2099-12-31 | 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8 | 灵审批(市)审字﹝2023﹞特098号E | 审批事项审核表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6台起重机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5-19 | 2099-12-31 | 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9 | 灵审批(市)审字﹝2023﹞特098号A | 审批事项审核表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6台起重机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5-19 | 2099-12-31 | 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10 | 灵审批(市)审字﹝2023﹞特098号F | 审批事项审核表 |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6台起重机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5-19 | 2099-12-31 | 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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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3民终4838号 | 其他 | - | 938000 | 一、撤销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2023)辽0304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
二、某集团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某建筑公司支付租赁费908000元及安拆费30000元;
三、驳回四川某建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某集团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292元,由某集团公司负担11239.8元,由四川某建筑公司负担6052.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0元,由某集团公司负担10920元,由四川某建筑公司负担2080元。
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4-11 |
2 | -- | (2023)辽03民终4835号 | 其他 | - | 273555.5 | 一、撤销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2023)辽0304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三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鞍山市双某公司支付尚欠货款255576.50元;
三、驳回上诉人鞍山市双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10044元(鞍山市双某公司已预交),减半收取5022元,由中国三某公司负担291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鞍山市双某公司负担2109元,鞍山市双某公司已预交的7935元予以退还。二审案件受理费5134元(鞍山市双某公司已预交),由中国三某公司负担513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鞍山市双某公司已预交的5134元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3-07 |
3 | -- | (2023)浙0206民初6798号 | 其他 | 被告: 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409087.5 | 被告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宁波XX物流有限公司租赁费409087.5元,并支付逾期付违约金(以122237.5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银行存款一年期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本案受理费7436元,减半收取3718元,由被告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如义务人逾期未履行,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义务人应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4-01-17 |
4 | -- | (2023)辽03民终4085号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上诉人中国某有限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10 |
5 | -- | (2023)辽01民终16041号 | 其他 | - | -- | 一、撤销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2023)辽0104民初61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4986元,退回孟某某 ...更多 | 2024-01-10 |
6 | -- | (2023)辽01民终1963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9829元,由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02 |
7 | -- | (2023)辽0304民初6445号 | 其他 | 原告: 雷波县世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中国三某集团有限公司 | 31646 | 准许雷波县世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21097元,减半收10549元,由雷波县世某商砼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2-22 |
8 | -- | (2023)辽0304民初4031号 | 其他 | 原告: 岳某龙 被告: 王某伟,中国某冶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中国某冶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一、王某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岳某龙支付劳务费10万元;
二、王某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岳某龙支付劳务费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1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LPR计算);
三、驳回岳某龙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王某伟负担。
岳某龙已向本院申请退费,应予退还案件受理费2300元。王某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2300元,如逾期未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12-19 |
9 | -- | (2023)内0303民初111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Y某某,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G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447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19 |
10 | -- | (2023)辽0311民初1662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盛某丽,鞍山市屹航建安劳务有限公司,铁岭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 3438649.11 | 一、被告鞍山市屹航建安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款项3438649.11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6月12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盛某丽、铁岭鑫源实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60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盛某丽、鞍山市屹航建安劳务有限公司、铁岭鑫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3430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自行承担4296元,退回原告343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12-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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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2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3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4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6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7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8 | 送达公告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Z某某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X某某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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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0402民初1962号 | 被告 | 原告: 攀枝花市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5-22 | |
2 | -- | (2024)辽0803民初6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3 | -- | (2024)辽0304民初2332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4 | -- | (2024)辽0803民初60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五矿(营口)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5 | -- | (2023)辽0302民初734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6 | -- | (2024)赣1102民初26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兴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Z某某,江西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7 | -- | (2024)赣1102民初265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兴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盈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Z某某,江西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5-11 | |
8 | -- | (2024)辽0304民初369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新连通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9 | -- | (2024)辽03民终1057号 | 上诉人 |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10 | -- | (2024)辽0304民初212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