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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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鲁0304民初2773号 | 被告 | 原告: 淄博弘英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顺驰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淄博弘英物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原告淄博弘英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7-10-19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辽0102民初1468号 | 原告 | 原告: 山东顺驰道路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公司 | 312172 | 一、被告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公司第十九工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顺驰道路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12172元,并自2016年1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上述货款的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48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公司第十九工程处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6-07-07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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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 | 沈阳市市政工程修建公司第十九工程处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6-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