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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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项目经理、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的行为 | 扣10分 | -- | -- | 2023-12-29 | -- | |
2 | 在百汇嘉印二期C地块公建(自编号18班幼儿园)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反项目经理当月带班生产时间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等的行为 ...更多 | 扣10分 | -- | -- | 2023-12-28 | -- | |
3 |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3月17日 15时26分在(违法地点)丰树山东路34-1实施了其他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违法行为 ...更多 | 处5000元的罚款 | 5000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9-28 | 深交罚决第2023ZD12862号 | |
4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不配合或逃避检查,且整改期满不合格 | 注销入渝信息。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4-07 | 渝建管〔2022〕82号 | |
5 | (一)你司2019年4月取得普宁市佰克花木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经向你司了解,因你司中标的里水镇花园大道至官和陆“五位一体”改造提升工程(以下简称:里水镇花园大道工程)需要,向普宁市佰克花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克花木公司)采购相关苗木,并于2019年4月取得佰克花木公司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份,具体情况如下:1、发票取得及账载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揭税稽协〔2019〕60号)和《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协查编号:44452000319111411500),你司取得佰克花木公司2019年3月份开具的3份《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证实虚开,发票信息如下:序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货物名称金额(元)税额(元)备注14400184130182068892019-03-04*林业产品*大叶紫薇73409.097340.91认证并抵扣24400184130182068902019-03-04*林业产品*大叶龙船花8590.91859.09认证并抵扣34400184130182068912019-03-04*林业产品*毛杜鹃7000.00700.00认证并抵扣*林业产品*剪刀兰14000.001400.00*林业产品*黄金叶25454.552545.45上述3份发票金额合计128454.55元,税额合计12845.45元,价税合计141300.00元。你司已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申报认证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12845.45元。经向你司了解,上述3张发票由佰克花木公司(不记得具体是谁)以邮寄方式寄给里水镇花园大道工程项目人员黄群龙(电话:18219070699),黄群龙将发票交给财务人员温列明(电话:13827730181),由温列明把发票寄回你司登记入账。2、货物采购及成本结转情况经向你司了解,上述3份发票所记载苗木用于里水镇花园大道工程,该工程是你司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公开投标的方式,中标了该工程项目,此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完工时间是2017年5月26日,未进行竣工验收。根据你司《情况说明》,黄泽群( ...更多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3条规定,你司取得佰克花木公司虚开的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来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造成2019年少缴增值税12845.4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99.18元,合计13744.63元,占你司2019年度全年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远小于10%,且能在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违法程度属于“较轻”,对你司2019年度少缴的税款处0.5倍的罚款,即增值税罚款12845.45×0.5=6422.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899.18×0.5=449.5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1条规定,你司2017年取得鲁磨公司已证实虚开的1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属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取得的发票而受让”的行为,该15份发票价税合计139947.00元,属于“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20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6份以上10份以下的”,违法程度“一般”,对你司处罚款20000.00元。 ...更多 | 6423 |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2021-06-28 | 梅税一稽罚〔2021〕10号 | |
6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8日15时许在龙门县省道S244线(黄沙路口至县城塘厦桥园区段)入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工地未设置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 ...更多 | 罚款:5.0万元 | 50000 | 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20-07-23 | 粤龙门执D罚字〔2020〕16号 | |
7 | 经查,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你公司在没有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飞水村委会占用土地进行建设道路,涉及的土地面积7.24亩,变更前地类为农用地4.63亩(其中耕地4.55亩)、建设用地2.61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新建硬底化市政道路面积4825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性质 ...更多 | 其他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市政道路4825平方米移送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罚款:0(万元) ...更多 | -- |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 2020-03-20 | 清自然资(清新)决〔2020〕2号 | |
8 |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罚款10000元 | 10000 | -- | 2019-12-09 | 深交罚决第ZD0002920号 | |
9 |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罚款10000元 | 10000 | -- | 2019-10-22 | 深交罚决第ZD0002698号 | |
10 | 2019年8月21日凌晨2时48分,当事人未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于白蕉镇S272省道白蕉段博皇家居对面路段的路面进行施工作业。 ...更多 | 罚款:0.3万元 | 3000 | 珠海市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09-26 | 珠斗综罚字〔2019〕99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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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交许(盐田)〔2018〕57号 | --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n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临时占用盐田区明珠立交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n临时占用明珠立交长118米,宽3米,面积为354平方米;许可时间3个月(至2018年12月5日)。n请你单位按照提交的交通疏解方案做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及疏解,并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指挥交通,确保道路交通不受影响及行人的通行安全。n 三、施工期间要严格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保持路面清洁,设置好安全警示标识,保障行人、车辆安全,并对地下管线采取合格保护措施。竣工后,你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按照不低于该段道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损坏的道路路面及交通设施,并通知我局检查验收。n 四、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我局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整改和完善。n 五、如涉及绿化、路灯迁改、管线迁改等事项,请依法迳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本机关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证件。n n n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n 2018年9月7日 ...更多 | -- | 2099-12-31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
2 | 梅市建换许字﹝2024﹞004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换领证书,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换领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换领证书 | 2024-04-12 | 2025-04-12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梅江税二分局许准字﹝2019﹞第1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19-01-16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 | |
4 | 粤0009B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从业资质证书》 | 1.广东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证书。 ...更多 | 2020-02-24 | 2099-12-31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 | |
5 | 44140012400002443 | 营业执照 | 变更登记 | 2024-01-29 | 2099-12-31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粤建许质准﹝2022﹞22881号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 2022-10-31 | 2025-10-31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Z2017031303626 | -- | ??????н???????????????????? | -- | -- | 大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 |
8 | 梅市建延许字﹝2023﹞080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延续 | 2023-11-29 | 2028-11-29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440409201805110202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 | 2099-12-31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10 | Z2017022202806 | -- | ??????н???????????????????? | -- | -- | 大沥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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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1403民初2872号 | 原告 | 原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 1770984.41 | 一、被告梅州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梅州古梅梦景项目一期市政道路主干道(K0+820至K1+170段)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1663259.4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2020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16日的违约金为268519.96元,从2023年1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工程款1663259.41元为基数按每日0.2‰计算);
二、被告梅州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潮塘项目主干道综合管线迁改工程工程款1077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22年2月1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工程款107725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36.28元,按规定减半收取12018.1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17018元,由被告梅州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9-26 |
2 | -- | (2023)粤1402执897号 | 其他 | - | -- | -- | 2023-08-15 |
3 | -- | (2022)粤1403执1081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2)粤1403执108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6-05 |
4 | -- | (2023)川01民终1200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W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5-08 |
5 | -- | (2022)湘0981民初561号 | 被告 | 原告: 湖南常益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湘涵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董湘黔 | 382936.3 | 一、被告益阳市湘涵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南常益经贸有限公司货款382936.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1,以尚欠货款382936.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四倍,自2016年1月4日起至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2,以尚欠货款382936.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计算至货款全部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董湘黔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湖南常益经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044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共计8564元,由被告益阳市湘涵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董湘黔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1-1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4民终147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07.8元(已由上诉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预交),由上诉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4 |
7 | 合同纠纷 | (2022)粤1403民初2944号 | 原告 | 原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 | 驳回原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8537.12元,减半收取4268.56元,原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缴纳,本院不予收取,予以退回。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1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4民终150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722.96元(上诉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上诉人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3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1402民初2216号 | 被告 | 原告: 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某某 | 1204025 | 被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204025元给原告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实欠应付货款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标准计付逾期付款损失给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H某某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珠海市振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按规定减半收取为9848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484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488元,俩被告负担12360元。(原告愿由俩被告径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15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京01民辖终42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案件受理费70元,由H某某负担(于本裁定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至一审法院)。 ...更多 | 2022-09-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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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惠州白鹭湖旅游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2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5-14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2-06-21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W某某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2021-12-12 | |
6 | 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Q某某 |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5 | |
7 | 民事判决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L某某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1 | |
8 | 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Q某某,L某某,L某某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5-14 | |
9 | 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Q某某,L某某,L某某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4-29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 |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4-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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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1971民诉前调411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K某某,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 | (2024)川0106民初555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W某某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3 | -- | (2024)渝0101民初32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J某某,L某某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4 | -- | (2024)粤13民终1860号 | 上诉人 | -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5 | -- | (2024)粤13民终1861号 | 上诉人 | - |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8 | |
6 | -- | (2023)粤14民终2125号 | 被上诉人 | - |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6 | |
8 | -- | (2023)粤0403民初3599号 | 原告 | 原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诚辉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2023-11-03 | |
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渝0110民初636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佳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渝0110民初636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佳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