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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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合格资质,净资产不达标 | 计入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开;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更多 | -- |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1-29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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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更多 | 2021-05-13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2 | 辽水质安﹝2017﹞3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更多 | 2017-01-18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3 | 辽水质安﹝2016﹞367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延期 ...更多 | 2016-12-21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
4 | 辽水行审﹝2018﹞238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新申请 ...更多 | 2018-09-10 | 2099-12-31 | 辽宁省水利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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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1282执1926号之二 | 其他 | - | -- | 驳回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2023-10-26 |
2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民辖283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 本案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11-21 |
3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15民初464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 准许原告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诉讼费用1277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诉讼费用12750元) ...更多 | 2022-08-04 |
4 | 合同纠纷 | (2022)辽0115民初463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站 | 3189878.8 | 一、被告新民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给付原告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1594939.4元;
二、被告新民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给付原告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1594939.4元之利息款(利息从2018年8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之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027元,由被告新民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站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8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0421执58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24 |
6 | 其他 | (2021)辽01民辖286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 本案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12-16 |
7 | 其他 | (2021)辽01民辖287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新民市人民政府,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 -- | 本案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1-12-16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冀1125民初2356号 | 被告 | 原告: 安平县德隆网业有限公司 被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安平县德隆网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252元,减半收取3126元,由原告安平县德隆网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1-04 |
9 | 合同纠纷 | (2021)辽10执4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0-29 |
10 | 其他 | (2021)辽07行终138号 | 第三人 | - | 100 | 一、撤销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2021)辽0727行初3号X判决;
二、撤销被上诉人义县稍户营子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三、责令被上诉人义县稍户营子镇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诉人G某某于2020年9月9日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处理。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0元,由被上诉人义县稍户营子镇人民政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分别向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缴纳50元,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上诉人G某某已预交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各50元,分别由一审法院、二审法院予以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10-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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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113民初10840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沈北新区沈康高速公路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辽0113民初10840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沈北新区沈康高速公路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2264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9-21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2264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8-30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0124民初2264号 | 第三人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法库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 法库县人民法院 | 2023-08-07 | |
6 | 行政行为 | (2022)辽08行终53号 | 其他 | -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辽0115民初463号 | 原告 | 原告: 抚顺鑫淼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 2022-03-02 | |
8 | 行政处罚 | (2021)辽0881行初99号 | 其他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盖州市水利局 | 盖州市人民法院 | 2021-12-01 | |
9 | 其他 | (2021)辽07行终138号 | 第三人 | -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7 | |
10 | 其他 | (2021)辽07行终138号 | 其他 | -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