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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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产类违法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 10000 |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 2021-11-05 | (津滨)应急罚〔2021〕272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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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6民初24402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524166.66 | 一、解除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的《厂房及配套设施租赁合同》;二、被告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承租的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南的厂房返还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三、被告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的租金187083.33元,并按照年租金150000元的标准,向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1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返还厂房之日的占用费;四、被告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欠付租金187083.3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给付之日:五、被告北京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上述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六、驳回原告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405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均由被告天津纳科公司、北京纳科公司连带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被告至上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被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12-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津0116执418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津0116民初6467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或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津03民终650号 | 被上诉人 | - | 1018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336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11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602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G某某 | 1000000 | 一、X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借期和逾期利息(自2014年2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18%利率标准计算);
二、G某某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G某某有权向X某某追偿;
三、驳回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及公告费(具体金额以公告费收据为准)由X某某与G某某共同负担;司法鉴定费12,000元,由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2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602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G某某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2018-03-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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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2-01-0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北京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9-29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 | 2018-12-18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X某某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 | 2018-03-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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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纳科世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1-12-31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5-06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G某某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8-3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G某某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8-1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被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G某某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7-25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60283号 | 其他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6-19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602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G某某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6-19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G某某 | 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6-12 |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津0116民初60283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至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G某某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