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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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吉民终119号 | 被上诉人 | - | 88190902 | 准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82754.51元,减半收取241377.26元,由上诉人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03-10 |
2 | 合同纠纷 | (2020)吉0193民初4132号 | 被告 | 原告: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190500 | 一、被告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共计2190462.5元;
二、驳回原告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324元减半收取为12162元由被告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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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吉民终119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15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吉0193民初4132号 | 被告 | 原告: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2-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吉01民初343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14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