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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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102211109889989131 | 330102211109889989131 |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准予登记 | 2021-12-03 | 2099-12-31 |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浙自然测许﹝2022﹞191号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乙级: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更多 | 2022-08-12 | 2027-08-11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
3 | 330104161711160211497 | -- | 参保单位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 | -- | 2099-01-01 | 江干区人社局 | |
4 | 330000231201807497430 | 330000231201807497430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2023-12-01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6 | 330104190322104447862 | 营业执照 | 关于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19-03-22 | 2099-12-31 | 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330000211210809099548 | 330000211210809099548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2021-12-10 | 2099-12-31 | 省建设厅 | |
8 | 330101161602220013486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9 | 330122161708295008064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
10 | 330101161602220013487 | -- | 单位参保证明打印 | -- | 2099-01-01 | 市人力社保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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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民终6773号 | 被告 | - | 1487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5元,由上诉人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01 |
2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民辖终1064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11-27 |
3 | 其他 | (2019)浙0105民初11316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3262098.21 | 一、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631049.105元;支付以本金1631049.105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19年12月22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197元,减半收取20098.5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25098.5元;由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292.5元,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9806元。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预交的诉讼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12 |
4 | 合同纠纷 | (2020)甘1223民初584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宕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宕昌县水务局 | 2776800 | 一、被告宕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应付原告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费925600元;
二、限被告宕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于2020年11月3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建设工程设计费925600元的90%,即833040元;
三、限被告宕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在宕昌县岷江干流(脚力铺至两河口河段)治理工程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的10%的建设工程设计费92560元;
四、如被告宕昌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未按前述时间付清所欠建设工程设计费,应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五、被告宕昌县水务局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案件受理费14529元,减半收取7264.5元,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8-03 |
5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05民初1282号之一 | 被告 | - | 100000 | 一、准予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起的反诉,按自动撤回处理。
本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30 |
6 | 其他 | (2020)桂1424民初208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大新县水利局 | -- | 准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690元,减半收取计7845元,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29 |
7 | 合同纠纷 | (2020)桂1424民初209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大新县水利局 | 245000 | 准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975元,减半收取计2487.50元,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29 |
8 | 其他 | (2020)桂1424民初209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大新县水利局 | -- | 准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975元,减半收取计2487.50元,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29 |
9 | 合同纠纷 | (2020)桂1424民初208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大新县水利局 | 1210000 | 准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690元,减半收取计7845元,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0-06-29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民终994号 | 被上诉人 | - | 15484333 | 一、撤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6民初987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470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06-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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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 (2023)沪0105民初12893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3-11-02 | |
2 | 技术咨询合同纠纷 | (2023)沪0105民初12893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8-10 | |
3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 (2023)冀0821民初1652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县水务局 | 承德县人民法院 | 2023-07-27 |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1民终4607号 | 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06 | |
5 | 追偿权纠纷 | (2022)浙0105民初629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浩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6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浙01民终9465号 | 被告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9 | |
7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浙01民终9555号 | 被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5 | |
8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浙01民终5015号 | 上诉人 | - |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03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浙0109民初917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杭州恒联建设有限公司,萧山区衙前镇螺山村民委员会,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8-06 | |
1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21)浙0109民初917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杭州恒联建设有限公司,萧山区衙前镇螺山村民委员会,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