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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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1300004017080 | -- | 省内企业开业登记注册许可信息 | -- | 2028-04-16 | 211302 | |
2 | 20201229003 | LNCORS用户审核注册服务 | LNCORS用户审核注册服务 | 2020-12-29 | 2099-12-31 |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 |
3 | JY32113020004183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1-12-10 | 2026-12-09 | 朝阳市双塔区行政审批局 | |
4 | 朝工信许准字﹝2023﹞1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允许行政许可 | 2023-11-16 | 2024-11-16 |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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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1324执1496号 | 其他 | - | -- | 终结喀左县人民法院(2023)辽1324执1496号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力,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1-24 |
2 | -- | (2023)辽1303执1028号 | 其他 | - | -- | 终结(2023)辽1303执1028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在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10-23 |
3 | -- | (2023)辽1324财保30号 | 申请人 | - | 2750000 | 查封被申请人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1幢车间(不动产权登记号为20220015195)、6幢车间(不动产权登记号为20220015196)、7幢办公用房(不动产权登记号为20220015197),保全价值275万元。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管理、使用,但不得转移、变卖、抵押、毁损、赠与,如需变卖,须经本院许可并将价款交本院提存。查封担保财产:申请人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房屋两处,所有权证号分别为:辽(2020)喀左县不动产权第2××0号、辽(2022)喀左县不动产权第2××3号。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5-25 |
4 | -- | (2022)辽1321民初2311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朝阳新浙锰业有限公司 | 2204998 | 一、解除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朝阳新浙锰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8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08);
二、被告朝阳新浙锰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102499元;
三、被告朝阳新浙锰业有限公司以1102499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9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向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利息;
四、驳回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722元,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朝阳新浙锰业有限公司负担1472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朝阳县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0元,应予退还147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26 |
5 | 其他 | (2022)辽1382民初4476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凌源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玉 | 400000 | 一、被告凌源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200,000元,并自2022年4月27日起对工程款200,000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支付利息至该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收取2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21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凌源市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原告预交的2150元予以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6 |
6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2)辽1321民初59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朝阳天兴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驳回原告Z某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退回原告Z某某。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16 |
7 | 其他 | (2022)辽1381执恢54号之一 | 申请人 | - | 379369.82 | 冻结被执行人北票三和禽蛋仓储有限公司在朝阳银行0
33×××8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79369.82元,冻
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2-17 |
8 | 其他 | (2022)辽1381执恢54号之二 | 申请人 | - | 379369.82 | 冻结被执行人北票三和禽蛋仓储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06×××2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79369.82元。
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2-17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辽13民终4081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251元,由上诉人Z某某、Z某某、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2-09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辽1321民初3662号 | 被告 | 原告: 朝阳县广清双汇冷鲜肉特约经销店 被告: G某某,S某某,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朝阳县广清双汇冷鲜肉特约经销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5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21-12-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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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辽0111民初11591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辽宁翼虹翔飞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2 | -- | (2024)辽1322民初18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Z某某,Y某某,C某某 被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H某某 | 建平县人民法院 | 2024-01-25 | |
3 | -- | (2023)辽13民终3687号 | 被告 | -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4 | |
4 | -- | (2023)辽1382民初5734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凌源市益丰元休闲度假有限公司 | 凌源市人民法院 | 2024-01-23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辽1324民初2445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中三家镇中心小学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27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辽1324民初2446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喀左润强铸件有限公司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9-27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辽1324民初1329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九州国泰(朝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6-28 | |
8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2)辽1322民初4096号 | 被申请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建平天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平供电分公司 | 建平县人民法院 | 2023-03-06 | |
9 | 合同纠纷 | (2022)辽1382民初4477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凌源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凌源市人民法院 | 2023-02-09 | |
10 | 合同纠纷 | (2022)辽1382民初4476号 | 原告 | 原告: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凌源市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Z某某 | 凌源市人民法院 | 2023-0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