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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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你公司在对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运维期间;1、工业废水车间门口处工业废水管网接口渗漏,雨水管网底部破裂,工业废水进入雨水管网后从雨水切换井闸板门缝隙流出汇入沮河,排放口管径为1.2米,排放口距离沮河3米。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化学主任马晓辉、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韩坤、环保专干邱伟恒和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沙谦现场见证下,在雨水排放口采取水样2瓶。延安市环境监测站黄陵分站出具检测报告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标准:化学需氧量为1.009×103mg/L,超标49.45倍(标准20mg/L);氨氮为1185mg/L,超标1184倍(标准1mg/L)(延市黄环测(检)字〔2024〕第002号)。2、2024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陕西黄陵发电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你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2号锅炉空预器进行清洗时,将清洗废水从2号锅炉房0米厂房内2号炉左侧冷一次风道下方排水管(管内径15公分)排出,通过卷成管状塑料布流入锅炉房内排水地沟内,锅炉房排水地沟设置一排水口,通向锅炉房外厂区雨水管网内。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对排水管施工时,因工业废水管网与雨水管网紧邻,将排水管误接入雨水管网(调阅该公司管网设计图,该排水口设计接入工业废水管网,实际建设施工进入雨水管网)。2号锅炉空预器清洗工作22日开始,26日停止。2024年2月28,延安市环境监测站黄陵分站对2#炉空预器收集袋内的清洗废水采取了水样。延安市环境监测站黄陵出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为73mg/L;氨氮为2524mg/L,(延市黄环测(水)字〔2024〕第012号)。 ...更多 | 1、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罚款陆拾万元;2、未按规定设置排放口处于罚款陆万元;合计处罚款陆拾陆万元。 | 660000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 | 2024-04-16 | 陕J黄陵环罚20245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4.4079万元 | 44079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 2023-07-05 | 〔2023〕002号 | |
3 | 项目经理考勤率低于70%,项目管理人员未纳入实名制考勤 | 限期整改。 | -- |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06-28 | 连建管〔2023〕167号 | |
4 | 一名工人进行焊接作业未取得特种设备焊接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及两名工人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叁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36000 | -- | 2022-09-19 | -- | |
5 | 将承揽的青海共和中青5万千瓦风电项目中全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转给其他单位实施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06万元,并处罚款1.566万元。 | 15660 | 西北能源监管局 | 2022-08-16 | 西北监能罚决字〔2022〕14号 | |
6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不配合或逃避检查,且整改期满不合格 | 注销入渝信息。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4-07 | 渝建管〔2022〕82号 | |
7 | 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 | 列入全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项目,现予以限期整改通报。 | --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12-17 | 苏建函建管〔2021〕626号 | |
8 |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行政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3000 |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2021-07-19 | -- | |
9 | 你(单位)_2018_年_4_月_12_日负责施工的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阿苏卫循环经济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更多 | 本机关决定处罚1000元 | 1000 |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8-04-12 | 京建法罚简(昌建)字〔2018〕第640036号 | |
10 | 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 处罚1000元 | 1000 |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17-11-23 | 京建法罚简(昌建)字〔2017〕第640127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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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68708 | (2024)内0824执220号 | 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 2024-03-06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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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2019-04-18 | 省市监执照副本数变更 | 2 | 2019-04-18 | 2099-12-31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起31鄂D02639﹝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2-04-20 | 2099-12-31 | 荆州开发区信用办 | |
3 | 咸高国税许变更准字〔2017〕第19号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 ...更多 | 2017-07-1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 |
4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2016/03/24 | 省市监地税登记证号变更 | 现生产经营地:(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振兴路5号),现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 2016-03-24 | 2099-12-31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起27鄂D02671﹝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2-04-26 | 2099-12-31 | 荆州开发区信用办 | |
6 | 起21鄂A16847﹝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2-11-08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新登记 | 2022-11-08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4-04-02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电力工程建筑、安装,火力发电设备,起重设备,电气设备安装,管线敷设,金属加工;上述工程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与销售;承包境外电力、钢结构工程,起重、机电、火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锅炉安装大修。(上述范围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行业代码: 4700兼营: 中频弯管;非标准设备加工。经营方式: 建筑、安装、加工、修理 ...更多 | 2014-04-02 | 2099-12-31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起21鄂A16855﹝2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2022-11-09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新登记 | 2022-11-09 | 2099-12-31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202011000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施工企业资质 | 2020-11-30 | 2025-11-30 |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10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22-09-01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采购代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河道采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更多 | 2022-09-01 | 2099-12-31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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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内02执异200号 | 申请人 | - | 40000000 | 将L某某、赵科平追加为本院(2022)内02执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减资4000万元范围内对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4-01-05 |
2 | -- | (2022)粤0112民初3344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广州德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145314.83 | 第1被告L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63287.07元;
第1被告广州德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被告L某某的上述第一项赔偿责任在145314.83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04.2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675元,被告L某某负担6629.2元。上述费用原告已预缴,限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天内向本院缴纳6629.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7-21 |
3 | -- | (2023)陕04执350号 | 其他 | - | -- | -- | 2023-06-16 |
4 | -- | (2023)陕02民终129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415元由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09 |
5 | -- | (2023)陕02民终129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415元由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06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新2327民初127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3320 | 一、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D某某支付劳务费24,440元,并以欠付劳务费24,440元为基数,承担自2021年10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前述判决第一项支付金额24,44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9.38元,减半收取214.69元,由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07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新2327民初13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8270 | 一、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支付劳务费26,090元,并以欠付劳务费26,090元为基数,承担自2021年10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前述判决第一项支付金额26,09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1.87元,减半收取235.94元,由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07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新2327民初12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8600 | 一、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W某某支付劳务费26,200元,并以欠付劳务费26,200元为基数,承担自2021年10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前述判决第一项支付金额26,2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4.71元,减半收取237.35元,由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07 |
9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新2327民初12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71985 | 一、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D某某支付劳务费23,995元,并以欠付劳务费23,995元为基数,承担自2021年10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对前述判决第一项支付金额23,995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7.92元,减半收取208.96元,由被告江苏帝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4-07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新2325民初3244号 | 第三人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G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83元,退回原告G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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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拍卖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L某某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执行文书、拍卖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L某某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3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L某某 |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 2022-10-30 | |
4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佳木斯光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1 | |
5 | 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佳木斯光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26 | |
6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 | 佳木斯光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9-11-03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佳木斯光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6-06 | |
8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黑龙江利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Z某某 |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20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劳务合同纠纷 | 黑龙江利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Z某某 | 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9 | |
10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黑龙江省利义电力安装有限公司、Z某某 | 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法院 | 2017-04-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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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豫1224民初421号 | 被告 | 原告: 九江汇宏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九江汇宏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4-05-08 | |
3 | -- | (2024)陕0327民初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阳光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宸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陇县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4 | -- | (2024)陕0327民初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阳光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宸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陇县人民法院 | 2024-04-15 | |
5 | -- | (2024)豫09民终959号 | 上诉人 | - | 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九江汇宏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人民法院 | 2024-03-12 | |
7 | -- | (2024)陕0111民初727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惠信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8 | -- | (2024)陕0327民初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宸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陇县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9 | -- | (2024)陕0327民初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陇县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10 | -- | (2023)苏0191民初9413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大全变压器有限公司 被告: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远景动力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