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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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税款所属期起:2023-12-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 2024-01-26 | 明税一限改2024154号 | |
2 | 税款所属期起:2023-12-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 2024-01-26 | 明税一限改2024261号 | |
3 | 税款所属期起:2023-12-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 2024-01-26 | 明税一限改2024358号 | |
4 | 未依法履行职责,其他类环境污染防治类别,其他类环境违法行为 | -- | -- |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 2024-01-24 | -- | |
5 | 其他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023-11-24 | -- | |
6 | 当事人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杭州湾大道南侧、襄城路西侧实施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行为。 ...更多 |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 12000 | 海宁市综合执法局 | 2023-08-20 | 嘉海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636号 | |
7 | 2023年06月07日,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参与的咸宁际华园项目商业街、水晶湖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HBSJ-201801FJ-075016001)的标段中存在“通过资格预审后,不提交投标文件”的异常行为 ...更多 | 予以公示 | -- | -- | 2023-06-07 | -- | |
8 | 违反税收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2023-04-09 | 启税一分公告限改〔2023〕4号 | |
9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序号47,违法程度轻微的规定,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更多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 5000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22-07-20 | 东城综处字〔2022〕第11-0069号 | |
10 | 钢管脚手架安装、使用和拆卸等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 2021-12-30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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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核准处置﹝2024﹞第15号 | 330411240411886787504 |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24-04-12 | 2099-12-31 | 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越水许临﹝2024﹞22号 | 330602240411887468391 |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施工方案的批复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施工方案延期的请示》《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防洪评价报告》《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度汛方案》等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涉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该临时围堰延期申请。《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施工方案的批复》(越水许临〔2024〕4号),该临时围堰占用水域位于域位于东湖街道湘家荡,占用水域面积13360平方米,西侧围堰占用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东侧围堰占用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4月14日,现同意东侧围堰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工程位置、面积、类型等均和原一致。依据《绍兴市越城区水域保护规划修编》(越政函〔2022〕23号)文件规定,湘家荡为重要水域。本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临时围堰的施工对区域的防洪排涝等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备的方案实施。如遇台风、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防汛指挥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汛期制定相关度汛方案报我局备案。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泥浆水不渗入河道,不影响河道水质。损坏周边护岸等水利设施的,须及时按原设计标准予以修复。四、使用期届满前须拆除临时围堰,恢复河道原状,并通知我局参与验收。五、工程如涉及第三方水事权益的,由你公司自行协调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手续,请自行办理。六、工程施工期间,属地街道需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河道水环境干净整洁。特此批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4月12日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4月12日印发 ...更多 | 2024-04-12 | 2024-12-15 |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3 | 川KC-01-2404-00080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内江市东兴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高梁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 2024-04-25 | 2025-01-15 |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越水许临﹝2024﹞4号 | 330602240109833041417 |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施工方案的批复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施工方案的请示》《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防洪评价报告》《则水牌区域路网建设工程-则水牌路(二期)新建工程涉河桥梁临时围堰度汛方案》等材料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涉河事项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该临时围堰施工方案,占用水域位于东湖街道湘家荡,占用水域面积13360平方米,西侧围堰占用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15日,东侧围堰占用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4月14日,依据《绍兴市越城区水域保护规划修编》(越政函〔2022〕23号)文件规定,湘家荡为重要水域。本工程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临时围堰的施工对区域的防洪排涝等带来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备的方案实施。如遇台风、暴雨、调水等特殊情况,应服从防汛指挥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挥和调度,汛期制定相关度汛方案报我局备案。三、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确保施工期间泥浆水不渗入河道,不影响河道水质。损坏周边护岸等水利设施的,须及时按原设计标准予以修复。四、使用期届满前须拆除临时围堰,恢复河道原状,并通知我局参与验收。五、工程如涉及第三方水事权益的,由你公司自行协调解决。涉及其他部门的手续,请自行办理。六、工程施工期间,属地街道需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河道水环境干净整洁。七、临时占用期限届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可申请一次。特此批复。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月10日抄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2024年1月10日印发 ...更多 | 2024-01-11 | 2024-12-15 |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5 | 无 | 330501240202851653929 | 无 | 2024-02-02 | 2099-12-31 | 湖州市建设局 | |
6 | 1225-S-202203-010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阜南县传染病医院2#传染楼施工升降机允许使用 | 2022-03-15 | 2099-12-31 | 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1225-S-202203-009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阜南县传染病医院施工升降机允许使用 | 2022-03-15 | 2099-12-31 | 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JY24501420014325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9-02 | 2027-09-0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9 | 330000221102887581850 | 330000221102887581850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11-0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10 | 浙地海-EH﹝2022﹞181 | 330501221202802407430 |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申请的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九里桥港生态修复和沿岸道路景观提升工程1号桥申请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准许许可 ...更多 | 2022-12-02 | 2099-12-31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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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521执359号 | 申请人 | - | -- | -- | 2024-03-19 |
2 | -- | (2023)浙0502民初7690号 | 被告 | 原告: 湖州佳亿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湖州佳亿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回对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1000元,减半收取10500元,由湖州佳亿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4-03-05 |
3 | -- | (2024)浙0502民初85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X某某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4-01-29 |
4 | -- | (2024)浙05民终295号 | 原告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安吉精典室内设计工作室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4-01-29 |
5 | -- | (2023)浙0591民初2821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美美时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9-12 |
6 | -- | (2023)浙0591民初2774号 | 其他 | - | -- | 准许原告A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B有限公司的起诉 | 2023-09-07 |
7 | -- | (2023)浙0521民初96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绩丰机械有限公司 | 8841024.3 | 一、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绩丰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339575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绩丰机械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违约金599520.3元,竣工结算价款逾期支付违约金725000元,共计1324520.3元;
三、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绩丰机械有限公司共同退还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725000元,并同时支付相应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标准:以725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倍,自2019年9月11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6月28日为50166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四、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在两被告应付工程款3395752元范围内,对其所承建的案涉工程项目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交纳26169.50元,由原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337元,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浙江绩丰机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24832.5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6-28 |
8 | -- | (2022)苏0682民初863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M某某 | -- | 一、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S某某欠款23800及利息(以23800元为本金,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限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本院提供的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按照本院提供的上诉案件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3-03-14 |
9 | -- | (2022)浙0502民初5833号 | 被告 | 原告: 阜阳市格叶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Z某某,T某某 | 18981.04 | 一、被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阜阳市格叶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8981.04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8981.0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自2021年11月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阜阳市格叶建材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若被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5664元,减半收取1283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17832元,由原告阜阳市格叶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7688元,被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4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2-22 |
10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浙0502民初679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原告W某某工伤保险待遇合计60317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3-02-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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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P某某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20-11-10 | |
2 | 开庭传票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F某某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7-01-22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F某某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6-09-22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H某某、H某某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6-02-20 | |
5 | 公示催告 | -- | --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2013-11-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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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1182民初95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浩翔桥架母线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2 | -- | (2024)赣0482民初32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省宏达劳务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3 | -- | (2024)赣0482民初32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T某某 被告: Z某某,江西省宏达劳务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 2024-04-18 | |
4 | -- | (2024)沪0116民初468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5 | -- | (2024)沪0116民初468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6 | -- | (2024)浙0503民初105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X某某 被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2024-04-07 | |
7 | -- | (2024)浙0424民初68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海盐利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弘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8 | -- | (2024)浙0424民初68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海盐利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弘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9 | -- | (2023)沪0113民初36380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培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10 | -- | (2023)沪0113民初36380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培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