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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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建招[2020]3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2020年9月9日至11日,市住建局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市直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检查中房屋建筑项目存在问题,质量员:袁超,未到岗。 ...更多 | 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督促上述施工企业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局办公楼6014室)。同时要求市建管局、市市政监管站督促上述工地质量安全监督员切实履行施工现场监管职责,加强对“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经理、总监或专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市住建局将对上述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于“两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因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只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必要时进行复核,复核后仍然不达标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更多 | -- |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9-16 | 余住建字〔2020〕83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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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60504-2022-00016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 2022-04-13 | 2099-12-31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站 | |
2 | 360504-2022-00055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 2022-08-12 | 2099-12-31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与工程质量管理处 | |
3 | 913605007056602608 | 设立通知书 | 房屋建筑总承包;水电安装;予制板构件制作;市政、土石方、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工程(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涉及前置许可和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1-04-27 | 2099-12-31 |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36050420230007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使用登记 | 2023-10-27 | 2024-10-27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5 | 余税一分局许变准字﹝2023﹞第44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更多 | 2023-02-23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新余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6 | 2023年第2号 | 关干公布住房城乡建设类企 业行政许可结果的通告 | 建筑施工 | 2023-01-19 | 2026-01-19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360504-2022-00055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 2022-08-12 | 2099-12-31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与工程质量管理处 | |
8 | 360504-2023-00064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使用登记 | 2023-09-01 | 2099-12-31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与工程质量管理处 | |
9 | 360504-2022-00016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 | 2022-05-07 | 2099-12-31 | 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业安全生产监督站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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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赣0502民初86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X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52445 | 一、被告X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C某某工程款50815元,并支付以该5081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5081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至付清之日的利息。二、驳回原告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65元,保全费2345元,共计571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4711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999元。原告已预交的鉴定费1万元,由原告C某某与被告X某某各承担5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19 |
2 | -- | (2023)赣0502执保345号 | 被申请人 | - | 365000 | 冻结被申请人X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65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2-10 |
3 | 其他 | (2022)赣0502民初83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P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 准许原告H某某撤回对被告P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58元,财产保全费1145元,合计2503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02-16 |
4 | 其他 | (2022)赣0502执保249号 | 被申请人 | - | 125000 | 冻结被申请人P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存款12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1-24 |
5 | 其他 | (2021)赣0502执保1931号 | 被申请人 | - | 625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同创境界项目部、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625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9-01 |
6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02民初7521号 | 被告 | 原告: 新余市龙华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1391556 | 准予原告新余市龙华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7324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2324元,由原告新余市龙华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12-02 |
7 | 合同纠纷 | (2019)赣0502执保2108号 | 被申请人 | - | 349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银行存款349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9-19 |
8 | 其他 | (2018)赣1103民初519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Z某某,R某某,R某某 | 430963.42 | 一、原告W某某的医疗费126,507.42元、护理费8520元、误工费26,190元、营养费1200元、住院伙食费2340元、伤残赔偿金62,396元、精神抚慰金3000元、营养费1300元、交通费1500元,上述合计232,953.42元。由被告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赔偿69,886元(已支付),由被告管理政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赔偿34,943元,由被告R某某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赔偿93,181元,剩余损失由原告W某某自负;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54元,由原告负担214元,被告管理政负担311元,被告R某某负担8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及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30 |
9 | 合同纠纷 | (2017)赣0502民初5366号 | 被告 | 原告: 新余市龙华发展有公司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463200 | 准许原告新余市龙华发展有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248元,减半收取4124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9124元,由原告新余市龙华发展有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1-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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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1103民初880号 | 被告 | 原告: 上饶市诚元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2 | -- | (2024)赣1103民初880号 | 被告 | 原告: 上饶市诚元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W某某 |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赣0502民初86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X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5-19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赣0502民初86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X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3-02-28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2)赣0502民初83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P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2-03-03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赣0502民初671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1-11-23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赣05民初1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9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赣0502民初671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1-10-20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赣05民初1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 被告: 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13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赣0502民初395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W某某,新余中恒房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202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