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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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Y36405210076288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4-04-15 | 2029-04-14 | 中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红城管审字﹝2024﹞34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 2024-04-07 | 2025-04-06 | 红谷滩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3 | 正资许准﹝2024﹞5号 | 关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陇东直流配套火电75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正宁县段)临时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意使用正宁县周家镇燕家村集体林地0.4952公顷。临时使用林地期限24个月。 | 2024-04-23 | 2026-04-22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 |
4 | 红城管审字﹝2024﹞47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 2024-04-28 | 2025-04-27 | 红谷滩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5 | 360500202200068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2-06-21 | 2022-06-21 |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粤交航政函﹝2023﹞558号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沥东部片区—瓜步汛电排站扩建工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审批 | 2023-11-16 | 2024-05-16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
7 | 定自然资临﹝2023﹞6号 | 关于同意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临时使用2563.02平方米用地的批复 | 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定安县田洋村附近的一宗2563.02平方米(折3.84亩)集体土地用于建筑金嘉房源居安居房项目配套设施。 ...更多 | 2023-07-29 | 2025-01-22 |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8 | 360100-2023-00732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依云上城(赣GA-T01073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证 | 2023-09-13 | 2099-09-12 |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9 | 琼A-S-Ⅰ-12502-A-02-A0109-U | 海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2-06-02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琼A-S-Ⅰ-11294-A-02-A0111-U | 海南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2-06-02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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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赣7101行初1355号 | 第三人 | 原告: J某某 被告: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准许原告J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J某某负担 ...更多 | 2023-11-08 |
2 | -- | (2023)甘0924民初9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 | 1574478.19 | 一、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返还投标保证金700000元;
二、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174478.19元;
三、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以投标保证金70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承担自2023年9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61.27元,减半收取6630.64元,由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负担358.63元,由被告甘肃光热发电有限公司负担6272.01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 ...更多 | 2023-09-28 |
3 | -- | (2023)青01民终187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111元,由赵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9-25 |
4 | -- | (2023)新2222民初23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W某某,哈密市丽辉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盛坤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Y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20.47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4 |
5 | -- | (2023)青民申27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娄底市三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23-06-09 |
6 | -- | (2023)粤0605民初33521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朝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洪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6429046.3 | 一、被告广州洪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919136.3元及以此为本金自2021年9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日止的利息予原告深圳市朝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被告广州洪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保证金498000元予原告深圳市朝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朝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693.2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33693.26元(原告已预交45603.26元),由原告负担492.26元,由被告广州洪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33201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迳付予原告。原告多预交的11910元,本院退还予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23 |
7 | -- | (2021)粤0115民初21619号 | 被告 | 被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31779.38 | 一、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承包费68848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以3318319.5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566480.5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新增承包费用2546979.3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546979.38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告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被告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原告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受理费81471.74元,由原告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1241元,由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8565.74元,由被告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16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大族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42288.04元由被告广州大族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5 |
8 | -- | (2023)赣0602民初1553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恒大地产鹰潭有限公司 | 22855.29 | 被告恒大地产鹰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票据款22,855.29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利息按照银行间同期贷款利率,以票据款22,855.29元为基数,从2021年7月22日起计算至票据款清偿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元(已减半、原告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恒大地产鹰潭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第二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内容即为执行通知,违反前述通知义务的,本院执行立案后,可依法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5-04 |
9 | -- | (2023)赣0111民初828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西晨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驳回L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已减半收取),由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27 |
10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3)鲁0304财保306号 | 被申请人 | - | 280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省新干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山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800000.00元,如不足本额,只准存入,不准付出,直达本额为止;二、如无银行存款或存款不足,则查封被申请人江西省新干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博山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山东一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高青县田建劳务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3-04-0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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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南昌正茂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电投(孟村回族自治县)电力有限公司、北京绿动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31 | |
3 | 送达公告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17 | |
4 | 送达公告 | --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2023-08-02 | |
5 | 送达公告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南昌正荣红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2023-07-25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纠纷 | C某某,Y某某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23-07-09 | |
7 | 送达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青山湖区盛达消防水暖经营部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8 | 送达公告 | 票据纠纷 | 景德镇市恒宸置业有限公司,江西省茂荣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3 | |
9 | 送达公告 | 票据纠纷 | 江西省茂荣五金机电有限公司,景德镇市恒宸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2-11-15 | |
10 | 送达公告 | 不当得利纠纷 | L某某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2-10-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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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赣0192民初1628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恒强置业有限公司 |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28 | |
2 | -- | (2024)赣0121民初3076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南昌县鸿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3 | -- | (2024)赣0103民初242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27 | |
4 | -- | (2024)赣0103民初2424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5 | -- | (2024)赣0402民初65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6 | -- | (2024)赣0402民初651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江西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7 | -- | (2024)赣01民终1820号 | 上诉人 | -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8 | -- | (2024)赣0111民初1317号 | 被告 | 原告: 丰城俊祥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9 | -- | (2024)赣0104民初9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10 | -- | (2024)赣0104民初96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