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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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法政行违为;2021年3月4日15时30分,你单位在莲花修竹小镇项目施工过程中将施工产生运往项目工地外东侧100米处的空地进行倾倒,共计倾倒渣土3车。约20立方米。 ...更多 | 处类罚别:罚款;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壹万元罚款;罚(款万金元额):1 | 10000 | 永安市城市管理局 | 2022-12-21 | 永城管罚决〔2022〕2号 | |
2 | 2022年11月17日15时3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黄晓群、吴春霖在阳江路与新城路交叉路口路段进行检查时,发现雷汉荣驾驶闽C-5260T轻型普通货车运载2个铁桶﹝300升柴油﹞从惠安中石化加油站霞光站要到洛江万盛凤凰城2期工地时途经该地。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发现,2022年11月17日由雷汉荣驾驶闽C-5260T轻型普通货车先从惠安中石化加油站霞光站加了300升柴油,随后雷汉荣驾驶闽C-5260T轻型普通货车将300升柴油运往洛江万盛凤凰城2期工地用于自己公司的挖掘机加油。雷汉荣现场提供了加油的发票及支付记录。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闽C-5260T轻型普通货车系福建金钳投资有限公司所有。雷汉荣为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聘用的施工员。2022年11月17日该趟运输系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排雷汉荣进行运载,运输车辆由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雷汉荣现场无法提供闽C-5260T轻型普通货车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 |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2022-12-08 | 闽泉四交执〔2022〕罚字第230号 | |
3 | 建筑施工噪音污染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 | 1000 |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 2020-11-09 | 惠城管〔2020〕罚字第16号 | |
4 | 一、26层模板支架部分水平拉杆缺失,部分竖向剪刀撑未设置,部分可调托撑螺杆外径小于36mm。二、扣件式钢管外架部分开口端未设置横向斜撑,部分外立面未设置由底至顶的连续剪刀撑,第一段型钢悬挑脚手架底部及离墙距离处未采用硬质材料隔断防护,内天井架无专项施工方案。三、临时用电电线电缆随意拖地,未设置绝缘子。四、施工升降机(备案号:闽JN-S00187)(一)左右吊笼上升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小于规范要求的0.15米。(二)右吊笼超载保护装置载人情况下重量显示为负值,已起不到超载保护的作用。五、塔式起重机(备案号:闽JN-T00045)(一)塔吊高度已达103米,第一次检测时高度23.5米,超过加节顶升高度60米未第二次检测。(二)回转下方和套架下方标准节有二颗标准节螺栓松动严重。(三)起重臂前段主钢丝绳头部散股至卡头根部。(四)驾驶室灭火器已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五)平衡臂末端配重无重量标识,不符合检测规程要求。(六)超过50米高度未安装风速仪,不符合检测规程要求。(七)附着杆最后一道与前一道明显不一样,非原厂附着杆未见设计计算书。 ...更多 | 督促责令局部停工改正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 2017-01-05 | 闽建办建〔2017〕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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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50500S﹝2024﹞1506567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12 | 2099-12-31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350503T﹝2024﹞1506879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4-16 | 2099-12-31 |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350503T﹝2024﹞1506878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4-16 | 2099-12-31 |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4 | 350521S﹝2024﹞1506590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14 | 2099-12-31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CH-S202310-0004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3-10-25 | 2099-12-31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6 | 350521S﹝2024﹞1506591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14 | 2099-12-31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7 | CH-S202310-0003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3-10-25 | 2099-12-31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8 | 泉丰城管字第2312临号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项目内部实行雨污分流,按规定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餐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68-1996﹞等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 ...更多 | 2023-10-10 | 2024-10-09 |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 |
9 | ﹝闽﹞JZ安许证字﹝2005﹞050004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延期申请 | 2023-10-11 | 2026-10-10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0 | CF-S202304-0011 | 使用登记编号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3-04-21 | 2099-12-31 |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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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闽0521民初9805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吉安鑫宏石材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16 |
2 | 合同纠纷 | (2021)苏0621民初64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Y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3 |
3 | 合同纠纷 | (2021)闽0322民初49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 | 41468876 | 一、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木兰溪国际广场一期工程的剩余工程款20734438元;
二、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以本金17183216.86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3日起(30天内不计息)按年利率5.265%(同期LPR为4.05%,1.3倍为5.265%)计算至2020年4月19日止,自2020年4月20日起按年利率5.005%(同期LPR为3.85%,1.3倍为5.005%)计算至2020年4月21日止,自2020年4月22日起按年利率5.775%(同期LPR为3.85%,1.5倍为5.775%)计算至2020年5月21日止,自2020年5月22日起按年利率7.7%(同期LPR为3.85%,2倍为7.7%)计算至付清该款之日止;以本金3551221.14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5日起(30天内不计息)按年利率5.005%(同期LPR为3.85%,1.3倍为5.005%)计算至2021年5月4日,自2021年5月5日起按年利率5.775%(同期LPR为3.85%,1.5倍为5.775%)计算至2021年6月3日止,自2021年6月4日起按年利率7.7%(同期LPR为3.85%,2倍为7.7%)计算至付清该款之日止;
三、若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未能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的义务,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其承建的木兰溪国际广场一期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驳回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610元,由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841元,由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负担14976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莲花木兰溪财富中心(莆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案申请执行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状况。违反上述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1-08-16 |
4 | 其他 | (2021)闽0322执异26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人Z某某的执行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7-26 |
5 | 其他 | (2021)闽0322执异17号 | 申请人 | - | -- | 准予异议人T某某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 2021-06-17 |
6 | 其他 | (2020)粤0306民初15718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华鹏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511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的8511元,本院不予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22 |
7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终6558号 | 被上诉人 | - | 3696125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369元,由上诉人深圳市华鹏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17 |
8 | 合同纠纷 | (2019)闽0322民初7678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3356 | 一、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工程款116678元;
二、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25日起以本金11667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工程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三、驳回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21元,由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负担84元,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9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18 |
9 | 合同纠纷 | (2019)闽0322民初550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嘉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史粦阳 | 46875460 | 一、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1485568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办法:截止至2018年9月7日的利息2308417.6元(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后的《工程进度款及利息计算表》)和以工程进度款14855680.8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8日起按月利率1.2%计至付清工程进度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本案诉讼而支出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
三、若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期未还清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的债务,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对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仙游旷宇大厦-A地块中未出售部分的工程进行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欠付工程进度款14855680.8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福建省嘉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五、S某某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六、驳回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5938元,由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123元,由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嘉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共同负担1248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6 |
10 | 合同纠纷 | (2018)粤0306民初1400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236057.76 | 一、被告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C某某支付工程款1140587.76元,并支付利息(以1140587.76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31日起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其中2019年8月19日前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起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0214元,应由原告C某某负担16020元,被告华鹏钰投资公司、华鹏钰劳务公司负担14194元。华鹏钰投资公司、华鹏钰劳务公司应缴部分,由本院退回C某某;华鹏钰投资公司、华鹏钰劳务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其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评估费95470元,由C某某负担47735元,华鹏钰投资公司、华鹏钰劳务公司负担477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1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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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C某某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19-09-1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惠城区正鼎建材经营部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11-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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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2 | -- | (2023)闽03民初260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盛名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1 | |
3 | 定作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吉安鑫宏石材有限公司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1-11-25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苏0621民初64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 2021-11-24 | |
5 | 定作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吉安鑫宏石材有限公司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2021-11-11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粤0306民初15718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华鹏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9-11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福建建合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2020-01-03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仙游县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S某某 | 仙游县人民法院 | 2019-08-22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8)粤0306民初1400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07-12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6)闽05民终4369号 | 上诉人 | -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