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4)粤1971执1646号 | 2024-01-16 | (2022)粤1971民初13843号民事判决书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106执21076号 | 2023-09-14 | (2021)粤7101行审9654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7101执326号 | 2023-05-09 | (2022)粤7101民初1429号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106执6229号 | 2023-03-15 | (2022)粤0106民初18594号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105执688号 | 2023-01-17 | (2022)粤01民终17248号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105执686号 | 2023-01-17 | (2022)粤01民终17246号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粤0222执1411号 | 2022-12-05 | (2022)粤0222民初1479号 | 始兴县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粤0104执11539号 | 2022-03-21 | (2021)粤0104民初39057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9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沪0104执751号 | 2022-02-11 | (2020)沪0104民初25328号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沪0117执1362号 | 2021-02-18 | (2019)沪0117民初20608号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501959 | (2024)粤1971执1646号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4-01-16 |
2 | 4518817 | (2024)粤0113执18号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4-01-03 |
3 | 13000000 | (2022)粤0104执11537号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2022-03-2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3民初14413号民事判决;
二、X某某与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至2020年5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2-07 |
2 | -- | (2022)粤01执53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粤01执5382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9-26 |
3 | -- | (2023)粤0113执96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缴存住房供积金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9-20 |
4 | -- | (2023)粤0113民初221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4000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S某某退还104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10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3-07-05 |
5 | -- | (2022)粤0113民初1643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4000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退还104000元及支付利息(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计至2019年1月14日;以104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23-05-16 |
6 | -- | (2022)粤0113民初15425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晋斌 | 78000 | 一、被告谢晋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C某某支付78000元及利息(以7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6元,由被告谢晋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5-08 |
7 | -- | (2022)粤0222执13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3-04-20 |
8 | -- | (2022)粤0222执141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3-02 |
9 | -- | (2022)粤0113执1641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7 |
10 | -- | (2022)粤01民终17246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3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348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三、香港骏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5民初34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F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37562元,由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骏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362元,由上诉人X某某和被上诉人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骏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7562元,F某某负担8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2-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地方法院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中建投集团(广东)投资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M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1-16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M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2-29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中建投集团(广东)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31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7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 |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香港骏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10 | 地方法院公告 | -- |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韶关骏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香港骏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3-0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粤0106立11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X某某,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6-12 | |
2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3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广东骏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4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5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6 | -- | (2023)粤01民终30858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8 | |
7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06民初20236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8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06民初20236号 | 第三人 | 原告: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9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06民初30600号 | 第三人 | 原告: X某某 被告: X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3 | |
10 | 合同纠纷 | (2023)粤0106民初13770号 | 第三人 | 原告: H某某 被告: X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