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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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粤0281执18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2-11-16 |
2 | 合同纠纷 | (2022)粤0281民初1675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 被告: L某某,Z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7142.33 | 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与被告L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二、被告L某某、Z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借款本金487460.60元、利息9571.47元、罚息90.68元、复利19.58元(该利息、罚息、复利计至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5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计至被告L某某、Z某某还清款项之日止);三、被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案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L某某、Z某某追偿;四、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57.13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005.71元,合计11762.84元,由被告L某某、Z某某负担,被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负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已向本院预交11762.84元,本院予以退回11762.84元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支行。被告L某某、Z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连带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11762.8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0-30 |
3 | 合同纠纷 | (2019)粤0281执565号之二十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粤0281执5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24 |
4 | 合同纠纷 | (2019)粤0281执605号 | 其他 | - | -- | -- | 2019-10-10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281民初1552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8350 | 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187.5元,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预交的162.5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12-19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281民初1550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Y某某 | 25450 | 准许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6.25元,由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12-06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281民初1551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142060.6 | 被告C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29146元、支付违约金12914.6元,合计142060.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70.61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6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281民初1553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70113.8 | 被告Y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支付违约金10113.8元,合计70113.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6.42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6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粤0281民初1554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176531.3 | 被告H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60483元、支付违约金16048.3元,合计176531.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15.31元,由被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06 |
10 | 侵犯财产罪 | (2018)赣0921执异11号 | 其他 | - | -- | 驳回案外人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18-07-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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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11-19 | |
2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11-19 | |
3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Z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11-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7-2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L某某、Z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7-27 | |
6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1-08-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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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2民终623号 | 上诉人 | - |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52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52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4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10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5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10号 | 原告 | 原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9-13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坪石支行 被告: L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粤0281民初98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坪石支行 被告: L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8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2)粤0281民初180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9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2)粤0281民初1805\1806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C某某,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2-23 | |
10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2)粤0281民初1805\1806号 | 被告 | 原告: 原告【】胡秋龙,【】黄和军 被告: 乐昌市雄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某某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3-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