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
张乾坤
91340100149050313T
3298.17万元人民币
浙江省 海南省 福建省更多(8)
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6类资质,分别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工程咨询资信单位资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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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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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 425

    供应商 28

  • 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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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6

    中标 579

  • 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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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誉 232

    工法 0

  •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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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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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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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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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2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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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份中标韩池子路设计项目(含可研、洪评、水保等),期间我局多次督促,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洪评、水保等专题研究报告,导致韩池子路(沱河大桥)无法开工建设。
...更多
其他
给予项目负责人柴宏喜记不良记录一次(时限六个月),并对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更多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6-17
宿建〔2022〕68号

信用中国 20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皖自资规乙字23340047
新标准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
乙级
2023-06-13
2028-06-13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
GG20230519034
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变更
关于注册资本(万元)、经济性质的变更
2023-05-19
2025-12-2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庐施许20210119号
新标准
合肥市政院二、三楼装修工程
装修项目
2021-11-19
2099-12-31
合肥市庐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JY33401031003717
新标准
20220513004
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2022-05-11
2026-08-24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GG20210105249
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变更
关于法人名称、经济性质的变更
2021-01-05
2025-12-2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
GG20220629006
新标准
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公用行业·市政行业·乙级
2022-06-29
2024-10-1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
GG20201223189
新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2020-12-23
2025-12-23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
GG20221228033
新标准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甲级,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022-12-28
2024-10-1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9
GG20230517116
新标准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甲级,变更-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注销资质)
关于注册资本(万元)、经济性质、企业注册地的变更
2023-05-17
2024-10-1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
GG20221228034
新标准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甲级,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022-12-28
2024-10-18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16)皖0103民初2584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安徽邦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19067
一、被告安徽邦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067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元,由被告安徽邦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6-06-30
2
合同纠纷
(2014)皖民四终字第00018号
被上诉人
-
13976167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5657元,由凤台县净化污水管理处负担50368元、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5239元、淮南市三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2014-04-10
3
合同纠纷
(2012)皖民四终字第00133号
上诉人
-
--
一、撤销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淮民一初字第0000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更多
2012-11-12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21)皖0103民初13556号
原告
原告: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被告:
合肥新宝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21-09-28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3)淮民一初字第00019号
被告
原告:
凤台县净化污水管理处
被告: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市三友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05-07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