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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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信息采集企业中建筑设计排名后5%企业 | -- | --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8-16 | -- | |
2 | 违反强条 | -- | -- |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2-11 | -- | |
3 | 工程勘察企业一家外地驻苏分支机构、一家外地企业平均每项违反强条数较多 | 通报批评 | --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09-13 | 苏住建设〔2018〕18号 | |
4 |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绥阳中央公园6#楼”项目违反强制性条文7条(建筑专业2条、电气专业1条、排水专业2条、暖通专业2条)。 ...更多 | -- | --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7-02-15 | 黔建设字〔2017〕44号 | |
5 | 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10000 | 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 | 2016-12-21 | 淮公(消)行罚决字〔2016〕0073号 | |
6 | 未以投标方式承接必须投标承包的建设工程 | 罚款壹万元整;责令停止建筑活动 | 10000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2016-08-05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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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沪)JZ安许证字﹝2020﹞110472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许可 | 建筑施工 | 2023-03-17 | 2026-03-16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2 | HN214072400006 |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2099-12-3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3 | TS1831K83-2028 |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 设计单位许可 | 2024-02-05 | 2028-02-04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D231645696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 | 2021-02-22 | 2026-02-21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5 | HZ54552a475f5215014765d7a85b4699 |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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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4民初32424号之一 | 其他 | - | 2053307.48 | 解除对上海B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53307.48元的冻结或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12-27 |
2 | -- | (2023)沪0104民初32424号 | 其他 | 原告: A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B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 准许A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A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12-27 |
3 | 其他 | (2019)浙0122执77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122执773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6-21 |
4 | 其他 | (2019)浙0122执773号 | 申请人 | - | -- | 将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更多 | 2019-03-21 |
5 | 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 (2018)沪0110民催7号 | 申请人 | - | 20000 | 一、宣告申请人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XXXXXXXXXXXXXXXX、票面金额人民币20,000元的本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人民币100元,由申请人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9-17 |
6 | 合同纠纷 | (2017)苏08民终2615号 | 被上诉人 | - | 21542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034元,由江苏金霖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07 |
7 | 合同纠纷 | (2016)苏0891民初1366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金霖禾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淮安东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154250 | 一、原告江苏金霖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12年7月7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合同》中关于陪标方案的约定无效。
二、驳回原告江苏金霖禾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034元,由原告江苏金霖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2234元,由被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淮安市财政局,开户行:淮安市农业银行城中支行,账号:34×××54)。 ...更多 | 2017-06-05 |
8 | 其他 | (2017)浙0122民初37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 2299851.25 | 一、被告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1137800元。
被告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2日至2016年11月1日按欠付款项分段计算的违约金24251.25元。
三、被告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11378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6年11月2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
四、驳回原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40元,减半收取计7520元,由被告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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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沪0104民初32424号 | 被告 | 原告: 梁黄顾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2-05 | |
2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冀0402民初454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邯山分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3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冀0402民初454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邯山分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冀0402民初4546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邯郸市康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邯山分公司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2021-11-18 | |
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17)浙0122民初374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众谊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荣正大厦开发有限公司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