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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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6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17-03-15 | 〔2017〕陕0113执1254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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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6 |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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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7)陕0113执1254号 | 2017-03-15 | (2016)陕0113民初1824号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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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一般经营项目变更2016-03-02 | 省市监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6-03-02 | 2099-12-31 |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2016-03-02 | 省市监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6-03-02 | 2099-12-31 |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省市监住所变更2016-03-02 | 省市监住所变更 |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西营村三组 | 2016-03-02 | 2099-12-31 |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空 | 公司登记 | 一般经营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0-04-12 | 2099-12-31 | 陕西省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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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1020号 | 被告 | 原告: 师安华 被告: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296121.3 | 一、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师安华工程款人民币281781.3元;
二、驳回师安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14340元,由被告博源公司负担4340元,原告负担1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6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陕0113执22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1)陕0113执226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4-20 |
3 | 合同纠纷 | (2021)陕0117民初220号 | 原告 | 原告: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 | 2000000 | 准许原告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预交22800元,本院退付原告11400元) ...更多 | 2021-01-19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陕0112执恢775号 | 其他 | - | -- | -- | 2019-06-27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13执125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待本案控制财产具备处置条件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2-27 |
6 | 其他 | (2017)陕0117民初882号 | 被告 | 原告: 师安华 被告: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 | 14340 | 准许原告师安华撤回起诉。
本案免收案件受理费,原告师安华已预交14340元,由本院予以退还。 ...更多 | 2017-11-23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陕0112财保68号 | 被申请人 | - | 900000 | 对被申请人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第二公司的到期债权90万元予以暂停支付。
上述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申请人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4-27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陕0113民初182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席建伟,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陕西福万家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L某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5年4月16日起计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偿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被告陕西福万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清偿后,有权向被告X某某予以追偿。
本案案件受理费4840元,由被告X某某承担。因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02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雁民初字第03003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唐都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98390 | 被告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唐都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78390元及违约金20000元,共计9839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260元,由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因原告已预交,故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将其应负担数额一并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4-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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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21-10-1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21-04-15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X某某、Y某某、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17-08-1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X某某、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17-08-13 | |
5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16-04-28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2015-10-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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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21-07-19 | |
2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S某某,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X某某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 2017-11-14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Y某某,西安博源建设有限公司,X某某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17-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