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了“格尔木市中小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格政采公招(货物)2020-004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本机关收到投诉,对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回复不满意。经查,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回复过于简单,未详细说明投诉不成立因素、未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同时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条第三项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2013]1号)第十二条规定,责令格尔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期限整改,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更多 | -- | 格尔木市财政局 | 2020-09-30 | 格政财监〔2020〕7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