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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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3474 | (2024)黔2725执523号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4-01-2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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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黔27民终411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犹永金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2-27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8)黔2725民初3075号 | 被告 | 原告: 犹永金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Y某某,C某某,C某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 1033 | 一、限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犹永金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五万二千七百三十八元;
二、驳回原告犹永金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33元(原告申请缓交至执行前),由原告犹永金承担251元,被告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担78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至本院。
权利义务告知
若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另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满后的七日内通过本院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预缴上诉费(按件计收的全额交纳上诉费,财产类案件按不服判决部分的金额计算交纳)。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若义务人未在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权利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8-11-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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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黔2725民初253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C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21)黔2725民初5773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黔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瓮安分公司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22-02-24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黔2725民初191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L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19-06-04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黔2725民初93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Q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19-04-18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9)黔2725民初93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C某某,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中心支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19-03-25 | |
6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18)黔2725民初307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Y某某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18-09-26 |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8)黔2725民初2668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F某某,F某某,F某某,F某某,F某某,F某某 被告: 贵州黔龙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分公司 | 瓮安县人民法院 | 2018-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