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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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川19行终86号 | 原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12-0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191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35172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下欠货款1758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下欠货款17586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7日始以年利率5.005%为标准计算至下欠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被告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190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N某某 | 68000 | 一、被告N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下欠货款34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的计算方法为:以下欠货款34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6月1日始以年利率5.005%为标准计算至下欠货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减半收取325元,由被告N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768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C某某 | 10000 | 准许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1-2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902执282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9-2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303民初3332号 | 被告 | 原告: 南充晶辉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被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南充晶辉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0-09-2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902执246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1902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9-22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91民初2164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博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 | 一、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博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成都博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14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902执246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2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902执246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1902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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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190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N某某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1902民初191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X某某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2021-01-2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民终16414号 | 上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91民初2164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博建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7-30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1902民初877号 | 原告 | 原告: 巴中泰鑫磊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Y某某 |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