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其他 | (2019)赣0111民初184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金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187519.19 | 驳回江西金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X某某承担该公司垫付交通肇事赔偿款187519.19元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025元(已减半收取),由江西金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追偿权纠纷 | (2019)赣0111民初1844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金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