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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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381执2563号 | 被执行人 | - | -- | 通知如下:
本院(2024)浙0381执2563号案件执行完毕 | 2024-05-13 |
2 | -- | (2023)浙0381民初11454号 | 被告 | 原告: 瑞安市马屿农机分公司 被告: 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民委员会 | 40000 | 一、被告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民委员会、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瑞安市马屿农机分公司定金40000元;
二、驳回原告瑞安市马屿农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民委员会、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负担,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4-0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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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浙0381民初11454号 | 被告 | 原告: 瑞安市马屿农机分公司 被告: 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民委员会,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1-24 | |
2 | 合同纠纷 | (2023)浙0381民初11454号 | 被告 | 原告: 瑞安市马屿农机分公司 被告: 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民委员会,瑞安市马屿镇江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2023-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