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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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执3515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40000 | 一、本院作出的(2020)粤0307民初3580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0000元的财产的查封或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04-30 |
2 | 其他 | (2020)粤0605执2761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1-12 |
3 | 其他 | (2019)粤0605民初2240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 | 165000 | 一、被告D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65000元,并从2017年11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1.5倍、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74.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D某某负担并于给付上述债务时一并迳付原告,本院不另收退。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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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2)粤1973民初1331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C某某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民初208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1-03-19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0307民初208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L某某,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2021-03-19 | |
4 | 合同纠纷 | (2019)粤0605民初2240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5-11 | |
5 | 合同纠纷 | (2019)粤0605民初22407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聚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某某,L某某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