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景物资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华东民营企业
江世义
91370105MA3N0GQ968
300万元人民币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66号济南黄台五金机电城B区4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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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1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物权保护纠纷
(2021)鲁0103民初1885号
被告
原告:
P某某,Z某某
被告:
山东丽景物资有限公司,江世义
40881
一、被告江世义赔偿原告P某某、Z某某维修木地板费用7241元; 二、被告江世义赔偿原告P某某、Z某某拆装家具人工费760元; 三、被告江世义赔偿原告P某某、Z某某已支付楼下业主室内天花板吊顶及粉刷费用8000元; 四、被告江世义赔偿原告P某某、Z某某室内木门价值19880元; 五、被告江世义赔偿原告P某某、Z某某室内物品损失5000元; 以上款项,被告江世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P某某、Z某某。 六、驳回原告P某某、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90元、减半收取1445元,由原告P某某、Z某某负担1000元,被告江世义负担4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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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开庭公告 1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被告
原告:
P某某,Z某某
被告:
山东丽景物资有限公司,J某某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1-04-1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