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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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杭州宏帆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临丁路临丁桥东向西实施了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以及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擅自在道路上行驶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章第四条第三款“车货总质量超过道路(含桥梁)荷载限值50%以下的,……超限率在30%(含)-40%之间的,处以三千元罚款”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湖墅支行(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或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不及时缴纳罚款产生的加处罚款最高额不超过本金。 ...更多 |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3000 | 杭州拱墅区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 2023-09-18 | 杭拱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259号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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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23512 | (2024)浙0105执2068号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 2024-05-0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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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0000200706824929150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起重吊装分项】(核准) | 2020-07-07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浙杭交许﹝2023﹞3012723 | 330101230518889042867 | 杭州宏帆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普通货运企业货运: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开业。 | 2023-05-19 | 2099-12-31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
3 | 330105200610723384044 | 330105200610723384044 | 杭州宏帆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 2020-06-10 | 2099-12-31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4 | 空 | 33000023080283498743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8-02 | 2099-12-3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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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2016)浙0127民初00278号 | 原告 | 原告: 杭州宏帆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营业部 | 淳安县人民法院 | 201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