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2844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海兴包装厂,L某某,L某某 | 67610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海兴包装厂、L某某偿还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款项6761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67610元为本金,从2022年3月3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90.26元,由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海兴包装厂、L某某承担。该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海兴包装厂、L某某在履行本判决时直接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19 |
2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284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 | 26187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B某某偿还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款项26187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6187元为本金,从2022年6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55元,由被告B某某承担。该受理费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已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B某某在履行本判决时直接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1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5民初4850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谢晨璇 被告: L某某 | 15500 | L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5500元及以该款为基数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予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93.75元(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谢晨璇已预交),由L某某负担并应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予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谢晨璇,本院不另收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14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18906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O某某,L某某 | 238953 | 一、限被告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23895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238953元为本金,自2021年9月2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对被告O某某、L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被告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442.15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714.77元,合计人民币4156.92元,由被告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被告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O某某、L某某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1民初31642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连连宏工艺品有限公司,吴大江,W某某,W某某 | -- | 准许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801.03元,由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7-0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1执958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2433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吉象门业有限公司,廖某1 | 12000 | 本案按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本案收取诉讼费7932元,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L某某1承担 ...更多 | 2020-08-18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民辖终27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27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111民初31525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正艺展示陈列用品有限公司 | 28737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市正艺展示陈列用品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873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8737元为基数,从2019年9月19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18元,由被告广州市正艺展示陈列用品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2-25 |
10 | 其他 | (2019)粤0111执保2034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丰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47562 | 解除被告广州丰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价值47562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 2019-11-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福建高兴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C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L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9-21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B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9-21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L某某、L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连连宏工艺品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1-07-16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市正艺展示陈列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1-06-08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连连宏工艺品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W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1-04-02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市中古艺人展示用品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0-11-12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市正艺展示陈列用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0-02-28 | |
10 | 地方法院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广州市春天展柜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19-1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粤0111民初22128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高兴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C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2844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L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1民初1284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B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2-07-27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18906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O某某,L某某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2-04-01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605民初4850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L某某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2-03-1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粤1972民初18906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东莞詠新木业有限公司,O某某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111民初31642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连连宏工艺品有限公司,W某某,W某某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2021-07-0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10666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吉象门业有限公司,L某某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0-13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243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吉象门业有限公司,L某某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8-17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1972民初243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绿源木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吉象门业有限公司,L某某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