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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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被告盛传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本金2776299.97元,利息、罚息683937.24元(截至2017年7月7日)及自2017年7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全部罚息及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息);二、被告阎忠瑞、王俊芹、李全亮、刘颖、贾九辉、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昌昊鼎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天津沃尔森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偿付款额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更多 | --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7-12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7-12 | 〔2018〕津0101执2909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7-12 | 〔2018〕津0101执2908号 | |
4 | 一、被告盛传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本金2776299.97元,利息、罚息683937.24元(截至2017年7月7日)及自2017年7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全部罚息及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计息);二、被告阎忠瑞、王俊芹、李全亮、刘颖、贾九辉、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昌昊鼎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天津沃尔森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偿付款额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482元,减半收取17241元,全部由被告盛传康、李全亮、刘颖、阎忠瑞、王俊芹、贾九辉、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昌昊鼎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天津沃尔森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 | --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8-07-12 | -- | |
5 | 一、被告盛传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借款本金2027283.18元、利息及罚息39923.75元(截至2016年3月7日)、律师费6201.62元及自2016年3月8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罚息、复利(2016年3月8日之后的罚息、复利,按照《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继续计收);二、如被告盛传康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由被告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曹影、被告曹术忠、被告赵秋清、被告崔洪力、被告孙翠平、被告颜丙存、被告苏宁宁、被告甄春艳、被告郭建军在上述债 ...更多 | --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7-02-16 | -- | |
6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7-02-16 | 〔2017〕津0111执528号 | |
7 | 一、被告盛传康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借款本金2027283.18元、利息及罚息39923.75元(截至2016年3月7日)、律师费6201.62元及自2016年3月8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罚息、复利(2016年3月8日之后的罚息、复利,按照《 ...更多 | -- | --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1900-01-20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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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全部未履行 | (2017)津0111执528号 | 2017-02-16 | (2016)津0111民初3353号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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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05534456160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 | 2010-05-18 | 2030-05-17 |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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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津0104执恢299号之三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12 |
2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01执29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8 |
3 | 其他 | (2018)津0101执2908号 | 被执行人 | 被告: 贾九辉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8 |
4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民申32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天津沃尔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8-12-24 |
5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04执410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12-21 |
6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执复1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撤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2018)津0104执异96号异议裁定;
二、驳回复议申请人天津沃尔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8-11-19 |
7 | 其他 | (2018)津0101执56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津0101执560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6-30 |
8 | 其他 | (2018)津0101执5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8)津0101执564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6-29 |
9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01执60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5-23 |
10 | 合同纠纷 | (2018)津0101执56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执行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5-1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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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行文书 | -- | Z某某、S某某、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10-14 | |
2 | 执行文书 | 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沃尔德担保股份有限公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8-03-15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S某某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7-11-19 | |
4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Z某某、S某某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7-07-16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S某某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6-10-2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S某某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6-06-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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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开支行,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Z某某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0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被告: L某某,S某某,L某某,Y某某,W某某,J某某,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昌昊鼎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天津沃尔森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17-09-22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开支行 被告: 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沃尔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Z某某,S某某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7-03-02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开支行 被告: 天津沃尔德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S某某,Z某某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2016-09-26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被告: C某某,S某某,G某某,C某某,天津市君德民商贸有限公司,S某某,Y某某,S某某,Z某某,Z某某,C某某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2016-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