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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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陕01民终579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7-04-19 |
2 | 劳动争议 | (2017)陕0112民初87号 | 原告 | 原告: 陕西锐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 | 驳回原告陕西锐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自愿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