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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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冀0427民初1960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 被告: K某某 | 90000 | 一、被告K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90000元;
二、驳回原告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0元,由原告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负担631元,被告K某某负担202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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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冀0427民初1960号 | 原告 | 原告: 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 被告: K某某 | 磁县人民法院 | 2021-07-06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河北郸奥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华宇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磁县分公司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