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徐青林
91310118558780405Y
200万元人民币
-
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3398号1幢1层B区111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存在裁判文书3条,开庭公告3条,失信被执行人1条。展开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1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3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失信信息 1

序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履行情况
立案文号
立案日期
执行依据文号
执行法院
1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沪0118执06187号
2016-09-14
(2016)沪0118民初3135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信用中国 1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合同纠纷
(2016)沪0118执6187号
其他
原告:
Y某某诉被告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6-11-29
2
劳务合同纠纷
(2016)沪0118民初3135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1250
--
2016-05-17
3
劳务合同纠纷
(2016)沪0118民初3135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1250
被告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劳务报酬31,2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81.25元,减半收取计290.62元,由被告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6-05-05

开庭公告 3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务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6-05-05
2
其他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6-04-26
3
其他
--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海子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016-04-13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