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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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民终2109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准许上诉人X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X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1-14 |
2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0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184 | 一、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184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9-02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2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1697 | 一、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W某某1697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9-02 |
4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0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1784 | 一、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人民币1784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8-29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6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920.77 | 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Z某某医疗费920.77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29 |
6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60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15140.15 | 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原告S某某医疗费8691.15元、财物损失6449元,合计15140.15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9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8-29 |
7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2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6332 | 一、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D某某财产损失6332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预交上诉费。若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8-28 |
8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4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1539 | 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S某某人民币1539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8-19 |
9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58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4770 | 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B某某人民币477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8-19 |
10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9879 | 被告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Y某某人民币9879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经本院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不交上诉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上诉权 ...更多 | 2019-08-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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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3)辽06民终295号 | 第三人 | - |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15 |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3)辽06民终295号 | 第三人 | - |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06 | |
3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50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20 | |
4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4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15 | |
5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15 | |
6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58号 | 被告 | 原告: B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15 | |
7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0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05 | |
8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2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05 | |
9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2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01 | |
1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2019)辽0603民初2670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 2019-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