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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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清嘉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违法事实:经查,你公司与张乐安,应海波签订环境测评等业务的合作协议,由他们外包一部分业务。张、应两人说自己没有增值税发票,只能从其它地方开过来,便提供了丽水市尚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诸暨市芳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诸暨穆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共8份,发票具体情况如下:1.丽水市尚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11月22日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发票代码033001800104,发票号码70507971-74;2.诸暨市芳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033001800204,发票号码00889581-82;3.诸暨穆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033001800204,发票号码00889530-531。以上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金额680323.28元,税额20409.72元,价税合计700733.00元。其中2018年取得的丽水市尚真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金额400733.00元在2018年进入成本,全部列支。2019年取得的诸暨市芳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诸暨穆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案立案时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内,企业已自行调整账务。你公司货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经查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现金日记账及预付账款明细,其现金来源为银行卡取现。2018年提取备用金138万,手机银行转账给张乐安(8笔)400733.00元,2019年1-4月提取备用金80万,网银转账给应海波(4笔)30万元。以上行为已违反税收法规,构成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处罚决定: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50000.00元的罚款。 ...更多 | 50000 | 温州市税务局 | 2020-11-03 | 温税一稽罚〔2020〕43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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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浙0382民初6125号 | 原告 | 原告: 乐清嘉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铠达置业有限公司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7-21 | |
2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1)浙0382民初6125号 | 原告 | 原告: 乐清嘉园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乐清铠达置业有限公司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