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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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水资许决﹝2022﹞60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办理取水许可证 | 2022-04-25 | 2027-04-23 | 海拉尔区水利局 | |
2 | 1507022309110002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3-09-11 | 2028-09-10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150702016 | 粮食收购备案表 | 粮食收购 | 2023-04-17 | 2099-12-31 | 海拉尔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4 | G15230005865966 | 购买许可证 | 允许购买 | 2023-01-09 | 2023-01-09 |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 | |
5 | (蒙)XK16-204-00016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菜籽粕、食用调和油、大豆粕的生产与销售;菜籽油、大豆油、酸化油(非食品)、皂脚(非食品)、油脚(非食品)的生产销售,生物化工产品研发,生物柴油、生物润滑油、生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军用机械用油的生产与销售,注塑、吹瓶,仓储、储运(火车运输),综合货运,亚麻籽油的分装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储油罐租赁、铁路专用线租赁、库房租赁业务,食用油脂、食用油的生产与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粮油、农副产品收购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自用;餐饮、住宿;会务服务;农业投资信息咨询;进出口对外贸易;肉食品销售;水产品销售。(在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之后方可生产和使用) ...更多 | 2021-08-23 | 2026-11-13 |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911507007901684724001R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 | 2022-03-17 | 2027-03-16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 |
7 | G15230030839899 | 购买许可证 | 允许购买 | 2023-02-22 | 2023-02-22 |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 | |
8 | G15220212664978 | 购买许可证 | 允许购买 | 2022-11-21 | 2022-11-21 |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 | |
9 | (食品生产许可)许字﹝2023﹞第0315号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201,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菜籽油;亚麻籽油(分装)、葵花籽油(分装), ...更多 | 2023-03-21 | 2028-01-05 |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G15220212569043 | 购买许可证 | 允许购买 | 2022-11-21 | 2022-11-21 |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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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内0702执保444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更多 | 2021-11-03 |
2 | 其他 | (2021)内0783民初1012号 | 第三人 | 被告: L某某 | 2405785.94 | 一、被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剩余货款684610.60元;
二、被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垫付的地堆费及C某某16500.00元;
三、被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的保证金50000.00元;
四、被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占用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货款期间的利息损失35454.14元(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以后利息以734610.6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4.05%支付自2021年5月21日至734610.60元货款全部返还之日止;
五、反诉被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反诉原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违约损失赔偿款150000.00元(已给付、反诉原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可在反诉被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向其缴纳的200000.00元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六、驳回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七、驳回反诉原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5279.47元,由被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0321.57元,由原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957.9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875.30元,由反诉被告内蒙古晟沣源现代农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25.18元,由反诉原告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负担7950.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6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21)鲁0812民初1290号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建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27351.1 | 被告山东建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不当得利327351.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10元,减半收取计3105元,由被告山东建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7 |
4 | 追偿权纠纷 | (2021)内0702执13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4-28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15民初7202号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粮油销售分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云厨一站新零售有限公司,江苏永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鸿巴布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1771627.13 | 一、被告江苏云厨一站新零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粮油销售分公司价款954286.71元及逾期利息(自2020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价款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江苏永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云厨一站新零售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408670.21元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被告江苏永鸿巴布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云厨一站新零售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中的408670.21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驳回原告原告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粮油销售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30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9305元,由原告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粮油销售分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负担1769元,由被告江苏云厨一站新零售有限公司、江苏永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鸿巴布洛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175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12-30 |
6 | 其他 | (2020)内0702执保268号 | 被申请人 | - | -- | 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更多 | 2020-11-27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民终13386号 | 被上诉人 | - | 11840 | -- | 2020-09-1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12民初701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成都市龙泉驿恩图吉家贸易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 11840 | 驳回原告Y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6元,减半收取计48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2 |
9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9)内0702民初295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H某某,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中心支公司 | 63.36 | 准许原告Z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元63.36元,减半收取31.68元,由Z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08-26 |
10 | 其他 | (2018)桂0105民初57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西聚福隆超市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账号:20×××28。网银转账先选古城支行,再在备注栏注明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1-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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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Y某某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19-10-13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Y某某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19-06-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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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115民初6696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金丝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4 | 其他 | -- | 上诉人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2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内0702民初3719号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源芬贸易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2-06-20 | |
6 | 申请保全案件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伦贝尔市佳农商贸有限公司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2-05-23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市泽奇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27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源芬贸易有限公司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1-12-2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源芬贸易有限公司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2021-12-03 |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