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淮城许决字﹝2021﹞014号 |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淮安市清江浦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核准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到淮安市行政审批中心城管窗口领取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更多 | 2021-12-17 | 2024-12-17 |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 |
2 | 清住建排污﹝5﹞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304#、90#、69#、318#、266#、280#、44#、42#、208#、63#、21#、36#、3#公厕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更多 | 2020-04-13 | 2025-04-12 | 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人格权纠纷 | (2022)苏0891执32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 | -- | 2022-02-17 |
2 | 其他 | (2021)苏0812民初502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淮安市清江浦区长东街道办事处,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8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9 |
3 | 劳动争议 | (2021)苏0812执1540号 | 其他 | - | -- | -- | 2021-04-30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0)苏08民终3114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21 |
5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民终379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17 |
6 | 其他 | (2020)苏0891民初29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20-12-16 |
7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民终274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30 |
8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12民初660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49845.5 | 一、被告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Z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被告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Z某某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683元、经济补偿金43162.5元,合计44845.5元。
三、被告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Z某某保证金5000元。
四、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予收取。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相关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09-09 |
9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12民初70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27087 | 一、被告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X某某2019年10月工资1167元、2019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2000元、2019年未休年假工资1459元、经济补偿金17461元,合计22087元;
二、被告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X某某保证金5000元;
三、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予收取。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相关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20-08-14 |
10 | 劳动争议 | (2019)苏0812民初10870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 | 驳回原告F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相关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8-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812民初209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2 | -- | (2024)苏0812民初210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3 | -- | (2024)苏0812民初2093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4 | 健康权纠纷 | (2023)苏0812民初329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淮安同方控源截污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往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西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淮安市清江浦区柳树湾街道办事处,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市管理局,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3-05-17 | |
5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1)苏08民终4394号 | 上诉人 | -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11-0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812民初5017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苏0812民初5017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
8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29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5-13 | |
9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2020)苏0891民初29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Z某某,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
10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12民初3665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环卫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