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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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2020)浙0203民初8229号 | --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1-07-22 | 〔2020〕浙0203民初8229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未履行法律义务 | --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0〕浙0203民初8230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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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1 |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12-31 |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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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1)浙0203破3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宣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1-12-27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浙0203执402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2 |
3 | 合同纠纷 | (2021)浙0203破申42号 | 被申请人 | - | -- | 一、受理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二、指定宁波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1-09-29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27号 | 被告 |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540 | 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H某某借款17?540元。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239元,减半收取119.50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24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3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年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790 | 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退还原告H某某年培训费6?790元。
如果两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24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1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800 | 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退还原告H某某培训费3?800元。
如果两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24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32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660 | 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F某某借款8?660元。
如果两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24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500 | 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W某某、W某某借款26?500元。
如果两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463元,减半收取231.50元,由被告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1-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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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2 | 送达公告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89****717X)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
3 | 送达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89****717X)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
4 | 送达公告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89****717X)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
5 | 送达公告 | 民间借贷纠纷 |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公民身份号码3206821989****717X)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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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破产清算 | (2021)浙0203破35号 | 被申请人 | -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1-12-17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W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32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4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30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5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14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浙0203民初822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宁波穆青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G某某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0-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