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东北民营企业
李中秋
9121122477464669XA
2000万元人民币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老城镇胜利村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展开
  • 商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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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交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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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6)辽0411民初946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W某某,铁岭九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
152891.68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19593.56元中的10000元(被告铁岭九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垫付5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19593.56元中的9593.56元、伙食补助费2900元、摩托车维修费2747元中的747元,共计13240.56元; 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L某某护理费5220元、误工费11840元、伤残赔偿金58164元、摩托车维修费2747元中的2000元、交通费116元,上述费用共计77340元; 四、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L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五、被告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L某某伤残鉴定费900元、车辆评估费2000元、复印费30元、停车费600元,上述费用共计3530元; 六、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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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2
劳动争议
(2014)铁民三终字第00222号
被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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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6
3
劳动争议
(2014)昌民三初字第00375号
原告
原告:
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10
原告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与被告C某某之间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案件诉讼费10元,由被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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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14)昌民一初字第00422号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Z某某,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S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
120188.43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W某某经济损失52222元。此款项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 二、被告S某某赔偿原告W某某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38756.14元的70%即27129.29元。此款项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履行。 三、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诉讼费925元,鉴定费1700元,由被告S某某2081元负担,由原告W某某负担54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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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4
5
劳动争议
(2013)铁民三终字第00190号
被上诉人
-
--
一、撤销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2013)昌民三初字第0129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退回给上诉人C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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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4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行政处罚
(2021)辽1281行初8号
原告
原告:
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被告: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2021-08-09
2
行政处罚
(2021)辽1281行初9号
原告
原告:
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被告: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2021-08-09
3
行政处罚
(2021)辽1281行初9号
原告
原告:
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被告: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2021-04-26
4
行政处罚
(2021)辽1281行初8号
原告
原告:
铁岭九星集团肉业有限公司
被告: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调兵山市人民法院
2021-04-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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