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西北
杨化强
916501007981765222
15000万元人民币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31楼F、G、H、I号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1类资质,分别是房地产开发资质展开
  •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备案网站 1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1

    供应商 14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4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1

    中标 1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1

    工法 0

  •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历史 1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3

信用中国 10

裁判文书 5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6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湖北路建设的新疆华域龙湾D地块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9月8日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为D1号、D2号 、D3号三栋住宅楼,DS号一栋商业用房,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74983.99平方米。经我队执法人员现场踏勘,D2号住宅楼已建成一栋地上三十三层住宅楼。经查,该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D2号住宅楼规划许可建设地上三十层,地上建筑面积12580.49平方米,D2号住宅楼超建第31、32、33层,共计三层。
...更多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至10%的罚款”的规定。参照《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四种违法行为第四款,属一般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6.5%至8.5%的罚款处罚标准。经案件专题会集体讨论现对其公司违法建设行为处以建设工程工程造价7.5%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3290元。
...更多
83290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23-10-18
乌城规罚决〔2023〕第003号
2
未依法履行职责
其他
处罚类别:罚款
83290
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23-10-18
乌城规罚决2023第003号

被执行人 3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1195530
(2024)新71执129号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03-07
2
1003277
(2024)新71执128号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4-03-07
3
476230
(2019)兵9001执2629号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2019-07-22

信用中国 10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米水许决字﹝2021﹞052号
新标准
米东区水务局关于“红光山建设新疆华域龙湾商品房 ”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你( 单位)提交的“红光山建设新疆华域龙湾商品房项目(华域龙湾E区、华域龙湾D区、华域龙湾小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批复。
...更多
2021-08-27
2026-08-26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
2
暂缺
旧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行政许可
...更多
--
2099-12-3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国家税务局
3
新房资(2022)2650237
新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开发企业二级资质
2023-12-25
2026-12-25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裁判文书 5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新01民终2403号
被上诉人
-
--
准许C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3,319.26元,减半收取1,659.63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王       超审判员 杜   高   升审判员 胡   爱   琳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更多
2023-08-28
2
--
(2023)新01民终2410号
被上诉人
-
--
准许L某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9,396.50元(L某某已预交),减半收取4,698.25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王       超审判员 杜   高   升审判员 胡   爱   琳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更多
2023-08-28
3
--
(2023)新0109民初1532号
被告
-
631136.03
一、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富鑫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07,090.53元;二、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新疆富鑫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利息36,000元;三、反诉被告新疆富鑫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反诉原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工程价款为288,045.50元的建筑业发票。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5,960.36元,邮寄送达费20元,合计5,980.36元,由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810.34元,由反诉被告新疆富鑫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6-19
4
--
(2023)新0109民初2130号
原告
原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
--
准许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70元,减半收取计35元,由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其余35元由本院向原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
...更多
2023-05-22
5
--
(2023)新0102民初2925号
被告
原告:
新疆帅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3504.54
一、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新疆帅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施工款157795.07元; 二、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新疆帅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至判决之日的逾期利息19258.8元(157795.07元×3.7%÷365天×1204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请求标的金额为219396.8元,核定给付标的金额为177053.87元,占请求标的额的80.7%。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4590.9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帅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负担886.05元,由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704.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4-17
6
--
(2022)新0109民初6319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驳回原告L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96.50元,由原告L某某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3-27
7
--
(2022)新0109民初6320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驳回原告C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319.26元,由原告C某某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3-27
8
--
(2022)新0109民初6312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驳回原告Z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48.26元(原告Z某某已预交),由原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3-27
9
--
(2022)新0109民初1796号
被告
-
1743738.96
一、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095.81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111819.16元(559095.81元×20%),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三、被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费4154.12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四、驳回反诉原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反诉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1068.2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92.3%即10215.99元,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亚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52.2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4304元,反诉原告诉讼标的为1062608元,应收受理费7181.74元,由反诉原告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剩余反诉案件受理费7122.26元由本院在判决书生效后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3-03-15
10
--
(2022)津0114民初13928号
被申请人
-
521347.66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21347.66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2-10-17

开庭公告 26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新0102民初4719号
被告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06-20
2
--
(2024)新0109民初2562号
被告
原告:
L某某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4-06-04
3
--
(2024)新0102民初4720号
被告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4-05-31
4
--
--
其他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024-03-14
5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3)新0109民初6043号
被告
原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12-11
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3)新0109民初6041号
被告
原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12-11
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3)新01民终2410号
被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4
8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3)新01民终2403号
被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4
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3)新01民终2416号
被上诉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14
10
追偿权纠纷
(2023)兵9001民初901号
原告
原告:
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C某某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2023-03-29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