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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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7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2024-03-25 | 2099-12-31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 |
2 | 深规划资源行许PS﹝2020﹞M00020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单位未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压覆管线运营单位的书面意见。 | 2020-03-26 | 2099-12-31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 |
3 | 深规土坪函〔2018〕225号 | -- | 结果名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发文;编号:深规土坪函〔2018〕225号 | -- | 2099-12-31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
4 | 深坪城行许绿字〔2020〕5号 |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 同意因国富文化创意产业厂区新建工程开设永久路口迁移城市树木。绿地位置:翠景路西侧兰竹路往南100米处,迁移乔木13株。请你单位持此决定书到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并做好如下工作:一、须确保绿地的供水供电等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占用绿地范围的地下管线和相关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等的安全,若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你单位负责。二、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占用城市绿地施工必须围挡作业,做好日常保洁及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内容:施工项目、单位、工期及此决定书等)。三、涉及施工、安全等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你单位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四、组织专家对树木迁移施工方案进行评审,并聘请专业园林企业,按照树木修剪、迁移技术标准规范做好树木迁移工作,并加强养护树木,确保成活。所有迁移树木须编号、挂牌,登记造册,对迁移树木数量和去向须如实记录。请在树木迁移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树木迁移台账报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备案。五、请你单位做好树木迁移后及恢复绿化的养护工作,成活养护期为3个月,养护期满之后向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办理移交手续。另请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做好现场核查和监管工作。 ...更多 | 2020-01-22 | 2099-12-31 |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5 | A101896 | A101896 |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街道中康路北梅坳五路八号通大汽车广场;法定代表人:王亚莉;成立日期:1999-10-25 ...更多 | 1999-10-25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22309131850 | 22309131850 |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街道中康路北梅坳五路八号通大汽车广场;法定代表人:王亚莉;成立日期:1999-10-25 ...更多 | 2023-11-27 | 2099-12-31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深城许字﹝2020﹞第LHPS20200018号 | 深圳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等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行政许可。同意因坪山国富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开设路口永久占用城市绿地。占用绿地位置: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南侧翠景路口向西200米处。占用绿地面积:189.6平方米。请你单位持此决定书到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办理后续手续并做好如下工作:一、须确保绿地的供水供电等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好占用绿地范围的地下管线和相关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以及对人身、居住、交通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等的安全,若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你单位负责。二、须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占用城市绿地施工必须围挡作业,做好日常保洁及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内容:施工项目、单位、工期及此决定书等)。三、涉及施工、安全等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你单位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另请深圳市坪山区市政服务中心做好现场核查和监管工作。 ...更多 | 2020-05-21 | 2099-12-31 |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8 | 深规划资源行许PS﹝2020﹞L00054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拟同意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市政字PS-2020-0013号) | 2020-03-30 | 2099-12-31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 |
9 | 深规划资源行许PS﹝2019﹞M00139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1、拟开设车行路口一处位于项目用地北侧兰竹路,兰竹路为城市主干道,双向6车道。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出入口,特殊情况下需在主干路增设出入口,应进行专题研究。 2、拟开设车行路口另一处位于项目用地东侧翠景路,翠景路为城市次干道,双向4车道。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设置在次干路上的建设项目出入口与相邻交叉口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80米,申请出入口距离交叉口距离为67.78平方米,不满足规范要求。 ...更多 | 2019-12-25 | 2099-12-31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 |
10 | 深规土建验ps-2018-0013号 | -- | 结果名称: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筑类);编号:深规土建验PS-2018-0013号 | -- | 2099-12-31 |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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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粤0304执1020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5157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C某某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及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1-12-21 |
2 | 其他 | (2020)粤0304民初51570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413077.32 | 一、被告C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13077.32元;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4198.08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532.44元、被告负担3665.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11-04 |
3 | 其他 | (2020)粤0304执16695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2020-09-2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52092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Y某某 | 23690193 | 一、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7988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1798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7年1月3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Y某某对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货款本金117988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予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58554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53973元,被告中邮恒润公司负担109581元,被告Y某某在92593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8-10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5208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Y某某 | 9005689.8 | 一、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51774.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451774.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6年12月1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60000元;
三、被告Y某某对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货款本金4451774.4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予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74296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26168元,被告中邮恒润公司负担53128元,被告Y某某在42141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8-1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5209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Y某某 | 5291053 | 一、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316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26316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自2017年1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被告Y某某对被告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货款本金26316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予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48583元,保全费5000元(均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20362元,被告中邮恒润公司负担33221元,被告Y某某在27853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0-08-10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民终32382号 | 被上诉人 | - | 16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200元,由上诉人成都嘉元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07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辖终562-56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12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辖终562-56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12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民辖终562-565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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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渝0113民初20894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瑞兴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2-08-11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渝0113民初20894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瑞兴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2021-12-16 | |
3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4民初51570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02 |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304民初51570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11-02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民终32382号 | 被上诉人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03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04民初5208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52088号 | 其他 | -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304民初52088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北京中邮恒润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7-16 | |
9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4431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 |
10 | 合同纠纷 | (2019)粤0304民初44311号 | 原告 | 原告: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X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