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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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贷管理不规范;关联方授信余额超比例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5万元 | 550000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 | 2024-01-31 | 安金罚决字20241号 | |
2 | 征信管理类 | 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处2万元罚款。 ...更多 | 20000 | 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 | 2018-11-06 | 安银罚字〔2018〕第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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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2042321586157XU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 1997-04-03 | 2099-12-31 | 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空 | -- | 企业变更 | -- | 2017-08-09 | 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3 | ﹝安﹞登记内受字2023第303号 | 受理通知书 | 准予许可 | 2023-08-03 | 2099-12-31 |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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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0423民初604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某,程某 | 25338360 | 一、限被告张某、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2500000元给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限被告张某、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截止至2023年2月21日的利息人民币221000元给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限被告张某、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2023年2月22日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人民币125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36%(月利率7.8‰)从2023年2月22日起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给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限被告张某、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律师费人民币117360元给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被告张某、程某未按期履行上述一、二、三、四项义务,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张某、程某提供的抵押房屋(镇宁自治县城关镇民族文化广场A栋负1-94、负1-119、负1-126、负1-69、负1-70、负1-75、负1-76、负1-79、负1-80、负1-81、负1-85、负1-87、负1-86、负1-112、负1-150、负1-137、负1-124、负1-92、负1-49、负1-46、负1-50、负1-55、负1-56、负1-59、负1-60、负1-65、负1-66、负1-45、负1-32、负1-33、负1-34、负1-35、负1-36、负1-37、负1-39、负1-40、负1-41、负1-42)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六、驳回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954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9770元,由原告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451元,被告张某、程某共同负担人民币493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15 |
2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民申46号 | 被申请人 | - | -- | 准许W某某撤回再审申请 | 2022-06-23 |
3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8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黔0423执86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Y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28 |
4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8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黔0423执8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Y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28 |
5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异16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异议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2-04-11 |
6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恢9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黔0423执恢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4-02 |
7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恢7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2)黔0423执恢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3-31 |
8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23执391号 | 其他 | - | -- | -- | 2022-03-22 |
9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民终310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48元,由上诉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16 |
10 | 合同纠纷 | (2022)黔04民终311号 | 上诉人 | - | 335119.41 | 一、维持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黔0423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黔0423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改判为:被上诉人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上诉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35119.41元及逾期罚息、复利、违约金、律师费(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9月8日计算为10484.66元,2021年9月9日起以335119.41元为基数按4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
三、驳回上诉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可能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370元,减半收取3685元,由上诉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685元,被上诉人W某某承担3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92元,由上诉人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492元,被上诉人W某某承担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3-1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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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10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5-09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C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D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T某某,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2-01 | |
8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1-19 | |
9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11-30 | |
10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7-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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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黔0423民初639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6-28 | |
2 | -- | (2024)黔0423民初638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6-27 | |
3 | -- | (2024)黔0423民初578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6-18 | |
4 | -- | (2024)黔0423民初344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X某某,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5 | -- | (2024)黔0423民初344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X某某,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7 | |
6 | -- | (2024)黔0423民初301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T某某,T某某,T某某,C某某,T某某,L某某,W某某,J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7 | -- | (2023)黔0423民初495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黔0423民初623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Z某某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6-02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黔0423民初625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贵州天驰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兴恒伟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5-30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黔0423民初627号 | 原告 | 原告: 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安顺市兴恒伟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2023-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