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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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其他 | -- | 天津市水务局 | 2023-07-27 | 津水不罚字20230420号 | |
2 | 针对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投入使用,我局于2017年5月31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774号),责令你单位该项目停止使用,罚款三万元。2017年7月24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了后督查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该项目正在使用,仍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更多 | 责令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停止使用,并处人民币四万元罚款。 | 40000 | 生态环境局 | 2017-09-25 | 津市环罚字〔2017〕148号 | |
3 | 针对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擅自投入使用,我局于2017年1月23日对你单位下达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环罚字201712号),责令你单位该项目停止使用,罚款二万元。2017年3月28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了后督察现场检查,你单位该项目正在使用,仍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更多 | 责令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停止使用,并处人民币三万元罚款。 | 30000 | 生态环境局 | 2017-05-31 | 津市环罚字〔2017〕74号 | |
4 | 我局于2016年9月2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9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于2009年7月通过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津环保许可函2009061号),该项目于2010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全部竣工,2013年12月开始入住,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使用,且至今尚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 ...更多 | 责令你单位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项目停止使用,并处人民币二万元罚款。 | 20000 | 生态环境局 | 2017-01-23 | 津市环罚字〔2017〕1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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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东丽线选证003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同意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东丽区金钟一期出让四区南孙庄110千伏变电站给水工程 ...更多 | 2024-04-03 | 2027-04-01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 |
2 | 240401112526003400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准予金钟街出让一区14号雨水泵站进出水管道工程项目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2992平方米。临时占用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3月31日。 ...更多 | 2024-04-09 | 2025-03-31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
3 | 丽住建消审字﹝2023﹞第0003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2023-05-04 | 2099-12-31 | 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
4 | 丽住建消验字﹝2021﹞第0004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21-02-22 | 2099-12-31 | 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
5 | 丽住建消验字﹝2022﹞第0005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2022-03-28 | 2099-12-31 | 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
6 | 2024东丽规条申字0008 | 规划条件通知书 | 同意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金钟二期示范镇加油站地块 | 2024-04-03 | 2025-04-02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 |
7 | 2023东丽线选证0104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同意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市东丽区金钟示范镇一期出让四区南孙庄变电站界外给水工程 ...更多 | 2023-10-17 | 2026-10-16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 |
8 | 202302130958235076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许可 | 2023-03-20 | 2099-12-31 |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 |
9 | 20220218144010070362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 | 2022-09-23 | 2099-12-31 |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20220427161326028143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施工 | 2023-01-30 | 2099-12-31 |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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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津03民终507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6,656元,由上诉人天津亚平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1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1151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榕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天津市榕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82291元,公告费凭票,由原告天津市榕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6 |
3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11151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榕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2022-03-02 |
4 | 其他 | (2021)津0110民初610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2805.63 | 一、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214028.17元的20%,即42805.63元;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4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1115元,由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7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3 |
5 | 物权保护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956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11-15 |
6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8493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松江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2021)津0110民初8497号民事判决书案号补正为“(2020)津0110民初8493号” ...更多 | 2021-11-12 |
7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0民初525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65198 | 一、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65198元;
二、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欠工程款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三、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2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尚欠工程款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
四、驳回原告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942元,由原告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42元,由被告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26 |
8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民终449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237元,由上诉人天津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24 |
9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民终410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3877.02元,由上诉人天津北林新苑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08 |
10 | 其他 | (2021)津03民终3883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270元,由上诉人天津市亚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4294元,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597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9-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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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 | 天津市榕昱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5-1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 天津市榕昱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2-03-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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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2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5-15 | |
3 | -- | -- | 其他 |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5-15 | |
4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5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6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7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2 | |
8 | --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金隅津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9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10 | -- | -- | 其他 | - |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