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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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55000 | (2024)新2324执542号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4-04-23 |
2 | 9258 | (2024)新2324执285号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4-03-06 |
3 | 193049 | (2024)新2324执150号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4-02-0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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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新2324执2058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C某某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需要继续冻结或者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继续冻结或者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4-02-29 |
2 | 其他 | (2022)新2324民初1097号 | 被告 | 原告: 席X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256600 | 一、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席X某某赔偿损失243,600元;二、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席X某某支付租房补贴13,000元;三、驳回原告席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54元,减半收取计3,277元,由原告席X某某负担702元,由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12-23 |
3 | 合同纠纷 | (2022)新2324民初711号 | 被告 | 原告: 席X某某 被告: H某某,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68100 | 一、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席X某某赔偿损失243600元;
二、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席X某某支付房租费24500元;
三、驳回原告席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96元,减半收取计2998元,由原告席X某某负担488元,由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6-23 |
4 | 合同纠纷 | (2022)新2324执54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新2324执54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6-22 |
5 | 其他 | (2022)新2324执68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新2324执68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5-30 |
6 | 其他 | (2022)新2324执3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新2324执3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5-30 |
7 | 其他 | (2022)新2324执48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2)新2324执48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5-30 |
8 | 合同纠纷 | (2022)新2324民初714号 | 被告 | 原告: 席X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何建江 | 14500 | 一、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席X某某支付租房补贴14500元;
二、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债务时承担支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席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96元,减半收取计2998元,由原告席X某某负担2917元,由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30 |
9 | 合同纠纷 | (2022)新2324民初32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235.2 | 一、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共同协助原告C某某将位于玛纳斯县康吉花园1号楼1单元101室、102室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原告C某某名下;
二、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合计18305.28元;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0元,减半收取计1690元,由原告负担1454.8元,被告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23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11 |
10 | 合同纠纷 | (2021)新2324执164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新2324执16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1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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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新2324民初1211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0-07-13 | |
2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20)新2324民初121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0-07-13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新2324民初1151号 | 被告 | 原告: 玛纳斯县正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20-07-08 | |
4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527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 被告: 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昌吉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2-04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519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H某某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2-02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34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H某某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1-11 | |
7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347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H某某,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1-11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328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H某某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1-11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32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H某某,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1-06 | |
10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2019)新2324民初213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Z某某,L某某 被告: 昌吉市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县分公司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2019-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