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3)辽1081执1767号 | 2023-09-26 | (2023)辽10民终311号 | 灯塔市人民法院 |
2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3)辽1081执1766号 | 2023-09-26 | (2023)辽10民终312号 | 灯塔市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17020888 | (2023)辽01执1756号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08 |
2 | 4000000 | (2023)辽1081执1766号 | 灯塔市人民法院 | 2023-09-26 |
3 | 1656311 | (2023)辽1081执1767号 | 灯塔市人民法院 | 2023-09-2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辽1081执17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3-21 |
2 | -- | (2023)辽1081执1767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4-03-21 |
3 | -- | (2023)辽03民终4160号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0866.77元(威某公司预交686.95元、哈尔滨金某公司预交40179.82元),由上诉人威某公司负担686.95元、上诉人哈尔滨金某公司负担40179.8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15 |
4 | 其他 | (2022)辽0381执1873号 | 被执行人 | - | -- | 依法冻结、查封、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收入,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0-18 |
5 | 其他 | (2022)辽0303执135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3 |
6 | 其他 | (2022)辽10民辖终30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7-26 |
7 | 其他 | (2022)辽10民辖终31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7-26 |
8 | 其他 | (2021)辽03民终4993号 | 上诉人 | - | 292531.6 | 一、撤销海城市人民法院(2021)辽0381民初116号民事判决;
二、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辽宁金钢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人民币146265.8元,并以146265.8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2日起至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辽宁金钢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同时向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交付轴2件,下辊辊轴3件,上辊辊轴3件,衬套8件,以上货物由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自行提货;
四、驳回辽宁金钢重型锻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450元,由辽宁金钢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承担901元,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承担2549元,保全费1770元由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933元,由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承担3644元,由辽宁金钢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承担128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23 |
9 | 合同纠纷 | (2021)辽0303民初4204号 | 被告 | 原告: 鞍山中军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 | 217387 | 一、被告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鞍山中军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费217387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2.835%,以119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6日止,以69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7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24日止,以84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30日止,以34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31日起计算至2019年2月24日止,以502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3月24日止,以65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4月24日止,以81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5月24日止,以96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6月24日止,以111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7月24日止,以127200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24日止,以1426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9月24日止,以15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10月24日止,以1734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11月24日止,以188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2019年12月24日止,以2042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25日起计算至2020年1月24日止,以217387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0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负担,随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1-26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辽1081民初3736号 | 被告 | 原告: 辽阳市佳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辽阳市佳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撤诉处理 | 2021-12-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J某某、J某某、Z某某、Z某某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6-2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鞍山市远东焊管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J某某、 J某某 (J某某)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辽03民终4160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06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辽03民终4160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27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辽10民终312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8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辽10民终311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8 |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辽10民终312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3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3)辽10民终311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3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3)辽民终225号 | 被告 | -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24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初3226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市金鑫保温管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模板有限公司,Z某某,J某某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2-11-24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辽0303民初3226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市金鑫保温管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菅有限公司,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辽宁鸿象模板有限公司,Z某某,J某某 |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辽01民初3748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支行 被告: 辽宁威尔玛大型钢管有限公司,鞍山市远东焊管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辽宁鸿象钢管有限公司,J某某,J某某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02 |